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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4-11 21:39 编辑
为了更好地展现无为县的历史文化底蕴,讴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和自豪感,进一步激发无为人民敢为人先,奋力拼搏,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经“美丽无城”诗词联大赛组委会紧急研究,决定扩展征稿范围,将大赛名称更改为《“风采无为”大奖赛》,凡哦吟本县城乡风貌、山水人文、掌故历史的作品均在征集之列。同时,为适应新的征稿情况,县委宣传部决定增加民歌曲类,将原定截稿期2016年4月10日,予以延长到2016年10月1日。
现继续面向社会征稿,请社会各界按照变更后的征稿情况支持:
一、奖项设置
《“风采无为”大奖赛》共设四组奖项:
1、诗词类。2、楹联类。3诗歌散文类。4、民歌歌曲类。
其中,诗词楹联等类只延迟时间和扩展写作范围,其它事宜不变。歌曲、民歌分两类设奖,每类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二、征稿说明
1、范围:以无为全县城乡为主题,包括整体风貌、山水风景、历史钩沉、名人胜事,及与无为相关的现代经济建设、民俗风情、社会文化生活。写作参考资料敬请查阅无为县人民政府网:file:///C:\Users\po\Documents\Tencent Files\976992121\Image\Group\15Z1QP$VBK{W_VLQJI8]XJ5.pngfile:///C:\Users\po\AppData\Local\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http://www.ww.gov.cn/index.php
2、诗词联新诗征集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诗依平水韵,词依词林正韵,联依联律通则及传统四声要求。细则详见《无为文艺》2015年第六期。
3、征集要求:歌曲、民歌创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好无为,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突出“文明、快乐、健康、时尚”的风格,反映无为灿烂的历史文化、纯朴的风土人情和秀美的自然风光,展示无为人民艰苦奋斗、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要具有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做到传统元素和时尚精神的有机融合。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生动活泼,词句优美,朗朗上口,适合大众味,易唱易记;且能激发无为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思想感情。民歌主要是挖掘传统作品,或对其进行艺术加工,具有无为风味特色的作品。入选的歌曲及民歌,征集单位有无偿使用对外宣传用途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歌曲初选入选后,将由专家进行评选审定。
4、授权:凡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视为同意主办方对其原创作品有使用权,主办方及主办单位用于结集出版和其他宣传无为事项等时,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投搞要求:稿件必须原创,且必须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作品,文责自负,同时谢绝化名多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若已获奖,组委会也将追回其所得奖金,并予以网上通报。同一作者,可参加全部四组的征稿,但每位作者诗词联合计投稿限5首(含5首)以内;新诗、歌词合计投稿限5首(含5首),超过此投稿数即视为废稿。同时,请于稿件中注明作者的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百字内的作者简介。
6、已投“美丽无城”稿件仍然有效,将与4月10日后所投“风采无为”稿件合并参与评奖。
三、投稿方式
本次征稿只收取电子稿件,请于邮件标题注明“风采无为”字样或参赛稿字样,请勿重复投稿或重投修改稿,否则视为无效稿件。征稿邮箱:wwscxh@qq.com
同一作者同一奖项不重复获奖;允许跨组获奖。组委会有权根据来稿数量及质量,对各组奖项名额作出一定调整。
四、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分初选、复选。初选由县委宣传部、无为县文联负责,从来稿中选出符合创作要求、有一定审美价值的作品,进入复选。复评将邀请名家担任评委,从匿名的入围稿件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得主。凡进入复选的作品,均将陆续刊登于2016年《无为文艺》,以作公开展示。
五、授奖仪式
届时奖举行颁奖典礼,邀请获奖作者来无为名胜风景区采风并参加领奖典礼活动,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温馨提示
未尽事宜待补充,本次大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风采无为”大奖赛组委会
2016年4月10日
1、 附原“美丽无城”诗词联大奖赛征稿启事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5db47d0102w7an.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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