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江南水乡,早在7000多年前就有了先祖活动的足迹,历经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是钱塘江文明的前哨之一。秦末或西汉初,县治陷为柘湖,移治武原乡地域(今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一带),因其地汉时陷为湖,“其后土脉纹起,陷者渐平,故名平湖”,素有“鱼米之乡、瓜灯之城、文化之邦、叔同故里”的美称。为树立平湖旅游鲜明的主题宣传形象,提高平湖旅游品牌意识和社会认知度,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平湖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平湖旅游形象标识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截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1.能准确反映平湖市地域特色,突出平湖市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2.能充分体现平湖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视觉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3.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视觉形象鲜明,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 4.每位投稿者只提交一个应征作品,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参选设计或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征集规则和作品权属 1.凡是获奖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所有,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其他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奖金视为稿酬,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2.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有对应征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不同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并被评奖,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者为获奖者。 4.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后,以网络或短信方式进行民意征集,最后由专家委员会结合群众投票结果评选出入围作品。本次设入围作品奖10名,对入围作品奖获得者各给予2000元奖励,最终使用作品,给予获得者10000元奖励。 2.评选结果将通过平湖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网、微博及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要求: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10M。 2.形象标识应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纸质方式送达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平湖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时,请将文件名设为:作者姓名+平湖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同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5060377 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原地税大楼7楼)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场开发科;邮编:314200 5.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源文件),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6年1月22日
关于开展平湖旅游吉祥物设计征集的公告
为提高“中国西瓜之乡—平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集思广益的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到旅游业的发展中来,平湖市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旅游吉祥物(西瓜)的卡通形象设计。 一、征集内容 平湖旅游吉祥物(西瓜)卡通形象设计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截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作品设计应充分体现平湖是“中国西瓜之乡”的特色,创意新颖,视觉时尚,并充分挖掘西瓜的底蕴和内涵,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人有关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应征作品设计应色彩明快、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 2.名称须亲切生动,便于记忆、传播; 3.设计形式须为平面彩色设计,区别于其他博览会吉祥物; 4.应征作品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宜于纪念品开发,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5.吉祥物的绘制形象设计为彩色版图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加源文件。 四、征集规则和作品权属 1.凡是获奖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所有,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其他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奖金视为稿酬,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2.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有对应征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不同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并被评奖,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者为获奖者。 4.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后,以网络或短信方式进行民意征集,最后由专家委员会结合群众投票结果评选出获奖作品。本次设中标奖1名,奖励10000元;潜力奖2名,各奖励5000元;入围作品奖5名,各奖励2000元。 2.评选结果将通过平湖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网、微博及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要求: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10M。 2.卡通形象应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纸质方式送达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平湖旅游吉祥物征集”字样。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时,请将文件名设为:作者姓名+平湖旅游吉祥物征集。同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5060377 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原地税大楼7楼)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场开发科;邮编:314200 5.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源文件),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平湖市旅游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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