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意新颖、色彩鲜明、结构简洁、形神并妙,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和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黑白和彩色印刷、实物制作。
3.标识设计稿附黑白、彩色两种效果图和横向、纵向两种延展应用设计图(如广告牌、宣传栏),图标清晰、色彩准确,并附相应的创意说明(500字以内)。必须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电子版可采用jpg、psd、png、cdr格式,像素为(1200×1200),分辨率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同时提供JPG格式较小尺寸样稿文件一份,纸质文件一律采用A4规格。
二、投稿须知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投稿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纪委宣传部(党政大楼510东室),邮编:737300;电子邮箱:
ayqjwjcj@163.com(来信请在信封正面、电子邮件请在主题栏注明“标识征集”字样),联系人:唐企,联系电话:0483-6022995、13948028912。
3.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4.投稿人身份说明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同时递交投稿人签署的《“瀚海廉泉”文化品牌标识设计投稿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请从“阿拉善右旗纪检监察”网站上下载。
5.作品一经采用,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6.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7.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评审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2.评出入选作品1件,入围作品5件。入选作品给予5000元奖励,并颁发证书;入围作品各奖励1000元,并颁发证书。
3.评审结果一经确定,将在“阿拉善右旗纪检监察”网站和“瀚海廉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四、特别声明
1.权利归属:本次活动中入选的设计方案,视为阿拉善右旗纪委监察局委托创作之作品,活动主办方即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该作品设计方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也不得向其它机构和个人转让该作品,否则,全部责任由设计方承担。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有权无偿将作品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投稿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2.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阿拉善右旗纪委监察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4.投稿人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阿拉善右旗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