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厦门社工”徽章征集活动终审会,对15个徽章参选作品进行终审。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协会、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各区民政局、各民办社工机构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及省级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47人参加了评审。 评审开始前,市民政局人事处(社会工作处)处长李祖宝作了讲话。他首先感谢大家抽空参加评审,并介绍了“厦门社工”徽章活动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厦门社工”徽章是厦门全体社会工作者共同拥有的、展示厦门社会工作者形象的标识;要求所有参审人员行使好手中的投票权,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厦门社工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选出质量最好、最有价值、最具代表性、最能体现厦门特色的社工徽章,让“厦门社工”徽章真正成为凝聚厦门社会工作者共识和力量的重要载体。 评审会上,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姚远强同志介绍了评审程序和标准,并一一向参审人员展示了进入终审的15份作品;所有参审人员根据评审标准,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好作品,并分别在《终审表》上相应的作品位置打勾;随后,工作人员进行了计票。经过票数统计,出现三等奖有两份作品得票相同的抢矿;根据评审方案,评审组遂进行了第二轮投票,选出了三等奖获奖作品。最终,评审组根据作品得票数高低,评选出了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报经局领导同意后,拟获奖作品名单在厦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厦门社会工作网上开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25日至31日。 据悉,“厦门社工”徽章征集活动于3月中旬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期间启动。截止4月底,共有47份徽章作品参选,提交作品的参选人来自福州、厦门、深圳、北京、徐州等省内外9个城市。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厦门社工”徽章征集活动方案》,市民政局专门制定了《“厦门社工”徽章评审方案》,将评审分为初审、终审、公示三个环节。5月18日至20日,市民政局会同市社会工作协会已对47份作品进行初审,选出了15份作品进入终审。此次终审,按照广泛参与的原则,由厦门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人员47人组成评审组,采用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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