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合浦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人武部,各有关单位: 城市精神是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也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的精神载体。为进一步提振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精气神,集聚智慧,凝聚力量,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富裕和谐新 合浦”,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合浦精神” 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浦精神”表述语内容及要求 1.表述语要体现合浦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充分展示合浦人民的精神风貌,对建设“美丽宜居富裕和谐新合浦”有重要的指导、引领和鼓舞作用,具有鲜明的合浦特色。 2.表述语要高度概括、通俗易懂,凝练、简短、工整,富有感召力,易于记忆、便于传播。可用两字句式、四字句式,或用其他对仗工整的句式加以表现,原则上不超过 16 字。 3.对所提出的“合浦精神”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 500 字左右 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起止日期:从发文之日起至 2017年 3 月 31 日,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参与方式 1.信函(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合浦精神”表述语征集) 地址:合浦县廉州镇青云南路 2 号县文明办,邮编:536199。 2.电子邮件: 活动联系人:黄冬萍,联系电话:0779-7281795。所有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四、评奖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合浦精神”作品进行初评和筛选,评选出 30 条入围作品,在媒体公开投票, 评出一等奖 1 名,奖励奖金 5000 元;二等奖 2 名,奖励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励奖金各500元。根据投票结果,经评选委员会研究后,提请县委审定,最终评选出“合浦精神”表述语并向全社会公布。 五、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8889086&ver=1&signature=d8Qqv4SWGGqe93UA9inajvpm-kZaWIP09u92G9dXpCy-yqzApC4kwZPYj*ht7ABf4qxCGwOpc0lHidfkovpyEgZevvvaKtJon3eZlodgaHpGB7j1-ThXyqh6JfxAlh4dOcQGE7-MgWGprEh7n4ZXLOvLec7RA6zJFxfdUQILq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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