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3-24 08:34 编辑
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会徽、会歌征集
征集目的:
为更广泛传播全民健身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切实满足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展示龙岗和谐健康的城市形象,打造深圳东部文体高地,2018年6月—10月将举办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
为把赛事办成隆重、热烈、圆满、成功的体育盛会,根据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组委会工作安排,即日起向全社会开展龙岗区第五届全民运动会会徽、会歌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会徽 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会歌
奖金设置:
(1)最终入选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组委会会徽的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他入围的会徽作品(2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最终入选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的会歌(含词、曲)的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由大会组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3)组委会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如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者或书面指定的代表。
(4)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国家及地区法律相关规定自行纳税。
(5)评选结果揭晓后,组委会将在龙岗文体旅游通公布获奖名单。
征集时间:
会徽、会歌征集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5日至2018年4月16日(北京时间)16时整截止。 注:逾期作品不具应征资格。
参与征集条件:
所有关心、支持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征集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会徽作品要求:
名称: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会徽
(1)会徽图案简洁、明快、含义明确,需体现龙岗特色,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要求图案组合巧妙、整体和谐,并考虑其延展性,并适用于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各类活动和纪念品、宣传品等载体与场景中运用;
(2)应征作品基础元素包括图片、中文汉字和英文字母。可以设计为三个元素一个组合,也可以是单个元素设计,不同场景用不同Logo。
会徽作品提交要求:
(1)会徽设计稿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络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张上,并居中装裱在A3规格的黑色纸板上(一份)。提交会徽设计图稿的同时需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名应包括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电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须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在光盘上也应用黑色记号笔标明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2)会徽作品中须包括设计说明,阐述会徽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3)会徽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电子稿文件名及光碟标记除外)。
会歌作品要求: (1)会歌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易于传唱,着重表现龙岗特色文化,体现龙岗区作为文化高地,科技之城的精彩与活力。强调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情感真挚动人,切忌口号式词汇堆砌;
(2)歌词仅限使用中文,作品必须为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并附有相关演唱、演奏说明;
(3)作品形式不限,演唱人数不限,全曲时长控制在3—6分钟。
会歌作品提交要求: (1)会歌创作稿(含词曲)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一份)。若采用电子文本,其文件名应包括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2)会歌创作稿(含词曲)必须提供。欢迎一并提供光碟等电子形式的演唱小样,请注意在光碟上用记号笔标明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3)会歌创作稿及演唱小样中均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电子稿文件名及光碟标记除外)。
应征办法:
(1) 应征作品只能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 联系人:刘锡权 咨询电话:0755-28909509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500 号四楼广电制作中心(营销策划部);
(2) 如当面交付作品,请在征集期间工作日的9:00-16:00送达征集处,送达时间以征集处签收时间为准;
(3) 如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会徽、会歌”征集活动,送达时间以征集处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征集处不接受除挂号邮寄和当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4)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保密协议: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处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2)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处及由征集处指定的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3)会徽会歌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征集处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作品参选资格的权利;
(4)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者遭受任何损失,主办者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5) 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作品的处理与知识产权:
(1)所征集的作品应为原创会徽、原创会歌,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为第一次发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若由此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投稿方须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本单位因此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经采用,投稿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作品完整的方案,会徽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色彩组合方案;会歌包括歌词文字稿、五线谱和简谱,制作音乐样带(CD、VCD、MP3或WAV)等文件;
(3)会徽、会歌作品一经采用,组委会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并不限于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组委会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参加此次征集的投稿人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投稿人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的底稿,组委会不予退稿。
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 组委会将组织专门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各选出3件入选作品,经过终评等程序,从中选出最终优胜者;
(2) 主办方拥有决定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会徽、会歌的最终权利。
免责声明:
(1)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处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损坏等情况,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会徽、会歌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龙岗区第五届全民运动会会徽、会歌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其他:
(1) 应征者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 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3)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次被选中的会歌 将在 龙岗区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结尾时 全!场!同!唱! 报名表在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