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表演部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征集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杯、奖牌、证书设计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杯、奖牌、证书设计作品。 二、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突出本届运动会“相聚内蒙古 共圆中国梦”的主题要求,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和内蒙古独特民族文化的内涵。 (二)应征作品的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特色、地方民族特色及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奖杯、奖牌、证书和其他全国性体育赛事的奖杯、奖牌、证书。 (四)应征作品的创作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五)应征作品必须注意少数民族的有关禁忌,严禁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 (六)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奖杯、奖牌、证书三个设计作品。 (七)应征者应同时具备设计、生产该产品的能力。 三、应征作品要求 (一)奖杯的设计要求: 1.设计要突出“相聚内蒙古 共圆中国梦”的主题。 2.奖杯应刻有“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蒙汉两种文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二〇一五年 内蒙古”。 3.奖杯的材质应考虑金属、琉璃、水晶等或多种材质的组合(材料成本不宜过高)。 4.奖杯的高度不得低于750px,宽度要与高度相协调。 (二)奖牌设计: 1.设计突出本届运动会“相聚内蒙古 共圆中国梦”的主题要求,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和内蒙古独特民族文化的内涵。 2.奖牌正面印有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吉祥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字样;奖牌背面印有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蒙汉两种文字) 2015 • 内蒙古”。 3.奖牌的形状为直径70mm±5mm,厚度为6mm±1mm的圆形;材质为金属芯,表面镀金、银、铜色。 4.奖牌挂带:(1)宽度:30mm;(2)长度:800mm;(3)材质:尼龙织带或涤纶织带;(4)颜色:彩色;(5)正反面印有“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元素。 (三)证书设计 1.证书封面颜色为中国红,材质为绒面,印有“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 2.标题“证书”;封面底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 内蒙古”字样。 3.证书内纸张底色为浅黄色,底纹印有“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元素。 4.正文为:“获奖证书”、“XX(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XX项目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落款为:二〇一五年八月 内蒙古。 5.证书尺寸:16开 215 mm ×308 mm。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牌的设计要求(材质为木质) 1.设计突出本届运动会“相聚内蒙古 共圆中国梦”的主题要求,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和内蒙古独特民族文化的内涵。 2.印有蒙汉两种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5 • 内蒙古”、“体育道德风尚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 内蒙古”字样。 四、征集方式 (一)信函投稿:请送达或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广场CBD T6—1308室,邮编017200(信封右上角请标明“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征集”字样)。 (二)电子邮箱投稿:请将应征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url=mailtordosmyhxcz@163.com]jsbybbgs@163.com[/url](邮件主题请标明“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征集”字样)。 (三)联系人:赵雅朦;张燕 联系电话:0477—8397870 五、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截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方式 (一)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杯、奖牌、证书的评选均采取初评、复评和终评3个阶段。 (二)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鄂尔多斯市竞赛表演部对应征作品分类并进行初选,每一类作品评选出3-5个入围作品,再从入围作品中遴选出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杯、奖牌、证书。 (三)入选作品要经过主承办单位批准。 七、注意事项 (一)应征人需提供本人信息(包括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和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须签署《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 (三)应征奖杯、奖牌、证书的作品须黑色底板装饰,作者交作品一式二份(另附电子文挡一份)。 (四)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五)竞赛表演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额外报酬和费用。 (六)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表演部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鄂尔多斯市筹备工作执行委员会竞赛表演部 2014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著作权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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