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梅州日报社 承办单位:梅州市报业广告有限公司 二、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6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和单位均可投稿参加。 四、评选办法 (一)主办方成立组委会进行第一轮评审,在不公开作者姓名的条件下,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选出20个入围作品。 (二)在梅州日报全媒体平台对入围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评审委员会结合公示意见,召开第二次评审会,最终选出相应的奖项。 (三)评选结果将在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梅州日报全媒体平台,包括《梅州日报》报纸、掌上梅州APP、梅州网、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五、投稿方式 六、征集要求 (一)口号要求准确反映梅州市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及旅游形象等,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二)口号要求寓意深刻、主题突出、语言简练、琅琅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不超过10个字,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三)口号要求提供完整的创意说明,说明文字不超过300字。 (四)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条 七、奖项设置 (一)大赛将评选出20个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奖金共84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并可各获得梅州旅游纪念品一份。 (二)所有入围者将各获得一张荣誉证书。 八、参赛须知 (一)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作品一旦入围获奖,视为作者同意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属于主办方,在后期旅游宣传推介使用该作品时不再支付稿酬。入围获奖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四)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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