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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宁陕县图书馆馆标(LOGO)设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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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17:5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等文件精神,做好宁陕县图书馆的宣传工作,充分展现其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塑造公共识别形象,提高宁陕县图书馆的知名度,扩大宁陕县图书馆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树立宁陕县图书馆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宁陕县图书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宁陕县图书馆馆标(LOGO)”。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 征集内容

宁陕县图书馆馆标(LOGO)

二、 主办单位

宁陕县图书馆

三、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

2021年5月10日起(以应征作品电子邮件送达的时间为准)

五、 征集要求

1、标志形式为平面彩色,包括标识、字体、颜色、组合等;

2、标志应符合图书馆的性质、定位、服务理念,具有时代特色;

3、标志应图案构思新颖、艺术性强,需要具有延展性和视觉遐想空间,彰显个性,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国内外组织机构所采用的标志,具有独特性。此前未经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志应简洁大方、时尚典雅、形神兼备、寓意深刻,具有鲜明的视觉效果,易于识别与传播;

5、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该作品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再在任何场合使用该作品,应征者应将设计源文件(可修改的格式)向主办单位提供;

6、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入选的作品我馆可以自行封存处理;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六、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采用电子稿形式;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经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

3、logo设计稿附:500字以内的标志设计文字说明,同时提供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150dpi(像素/英寸),宽*高为1240*1754像素,JPG格式或提供矢量图;

4、本次活动采用网络投稿的方式,将作品源文件、JPG文件、《报名表》、《承诺书》压缩为统一格式:“宁陕县图书馆馆标(LOGO)-姓名***”文件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442645016@qq.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宁陕县图书馆馆标应征作品);

备注:承诺书须作者亲笔签名,机构投稿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并扫描成JPG格式文件)

七、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投稿作品会将组织社会公众投票。经评审组评选后,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将在宁陕县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号进行公示。

八、奖项设置

1、作品采用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2、入围作品奖三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证书。

九、联络方式

宁陕县图书馆李霞,联系方式:0915-6822620,邮箱442645016@qq.com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文化大厦宁陕县图书馆

邮 编:711699


附件:1.宁陕县图书馆馆标设计征集报名表2.《宁陕县图书馆标志(logo)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扫码下载征集报名表)


(扫码下载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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