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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武汉东湖高新区 关于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LOGO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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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15:5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广“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认同感,共同打造创新光谷、富强光谷、美丽光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东湖高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标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征集内容

  主旨:“民生微实事”项目标识(Logo)主要文字:民生微实事附加文字:“东湖高新区”或“中国光谷”

  2

  征集对象

  热心公益、独具设计思维的社会各界人士

  3

  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截至2021年12月24日17:30(以最终收到方案邮件的时间为准,超出截止时间不予参评。)

  4

  作品要求

  (一)针对性:主旨感强。应征作品能够准确反映“民生微实事”项目主旨,突出党建引领,切实关注民生,反映基层党组织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和精神,共同打造创新光谷、富强光谷、美丽光谷。(二)设计感:表现力强。应征作品应形式简明、好创意新颖,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表现出强烈感召力和亲和力,易于被居民接受、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推广。(三)适用性:应用性强。标识后续延展性强,具备较高的前瞻性和较好的衍生开发特质,适合在各类设施和公共空间长期固定使用,并能满足衍生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后期也能结合VR、AR、MR等前沿技术,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四)原创性:创新性强。必须为原创,且之前未公开发表用作其他用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五)专业性:规范性强。Logo需呈现彩色效果,尺寸不小于200*200px,同时提供源文件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无水印,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位报名者可提交不超过2份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及备份文件。

  5

  法律责任

  (一)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

  评审和奖励办法

  (一)评审办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1.初评:应征作品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筛选,入围作品于2021年12月31日对外公布。2.投票:广泛发布投票链接,通过多种渠道听取社会意见,投票3天,得分占总体评分的50%。3.终评: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打分,得分占总体评分的50%。投票得分与评审委员会得分共同作为评审依据。最终结果将对外公布3天无异议后产生,于1月7日正式公布采用结果。

  (二)奖励办法。本次征集活动设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500元。

  7

  投稿方式

  参赛者须同时按格式提交应征作品及报名表扫描件,将其命名为“参赛者姓名+民生微实事项目标识”提交至指定邮箱:dhgxqshswj@163.com联系人:张先生,贺女士联系电话:027-67880756,15814783506

  https://mp.weixin.qq.com/s/4c9kICSshl7H23xrxzf7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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