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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关于征集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会徽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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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9 05:27: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助推清流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21年12月成立。经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为生动呈现和阐释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外在形象,提升基金会影响力和认知度,现面向社会开展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会徽(LOGO)设计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会徽。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含单位、机构)。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突出教育、公益、慈善主题,围绕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服务宗旨(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助学、助教、改善办学条件及其他有关活动,提升清流县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清流县教育事业发展),体现教育文化特色和清流县人文历史特征。
  2.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直观的整体美感和强烈的感染力。
  3.设计构思要有较深的内涵和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会务用品、场地设备、服装等多种载体环境)。
  4.具体绘制形式不限,手绘、电脑均可。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仅用于应征本次活动,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一稿多投。
  四、征集时间
  自2022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止。
  五、作品提交
  1.作品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递交。电子稿件发至指定邮箱:qlxjyj@126.com,以“基金会会徽+姓名+手机号”命名;纸质稿件一律采用A4彩色稿,邮寄至:清流县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65300,联系电话:0598-5323930。信封上请注明“会徽征集”字样。
  2.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作品须提交创意说明文字(不超过500字),阐述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并报送会徽电子版矢量图。
  4.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所有,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
  5.截稿日期:2022年8月29日(纸质作品以邮戳为准),所有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设作品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设作品入围奖5名,奖金300元。同时,将向采用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
  1.作品一经采用,版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归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所有,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除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2.设计作品作者应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彭德兴,联系电话:0598—5323930)
  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7月26日

[size=14.6667px]  来源: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5oq5h9fbUDHE36yLMfDK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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