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2-8-20 06:15 编辑
为全面提升贺兰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影响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现将贺兰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IP宣传形象--“和和”予以公示。
· 宣传形象设计说明: 1.命名意义:“和和”,取自“贺兰县”的首字谐音,意为民族和美、宗教和顺、邻里和睦、家庭和气、社会和谐,和合与共,表达了贺兰县各族儿女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 2.图形意义:和和的头部是一个“小石榴”造型,源于“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比喻;身上的红色象征着中华民族红红火火、蒸蒸日上的美好生活;翘起的大拇指表示对各族儿女团结一心谋发展的赞赏和肯定,展开的手臂表示对八方来客的衷心欢迎,也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肚兜上“金色石榴”中的“HL”形状为“贺兰”的拼音首字母,点出“和和”作为贺兰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IP宣传形象的地域归属;同心锁样式的肚兜则寓意着中华儿女同心共生,笃行致远;额头上的中国传统山纹图案寓意着父亲山——贺兰山,巍巍贺兰山用雄壮有力的臂膀守护美丽贺兰;贺兰额心“水滴状”印记和肚兜上似黄河浪花的纹路象征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的奔腾不息,孕育着宁夏各族儿女世代繁衍生息。 3.整体意义:贺兰县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切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坚持所有工作都向此聚焦聚力,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体现了在党的引领下,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7至2022年9月17日。在公示期间,若公众对作品有异议,如发现作品涉及侵权、抄袭、借用等问题,请及时向贺兰县委统战部反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异议,将正式启用。本标识一经启用,全部知识产权归中共贺兰县委统战部所有,统战部有权决定该标识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贺兰县委统战部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标识用于任何非公益性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贺兰县委统战部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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