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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 1万元 浙江“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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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5 09:4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浦江位于浙江中部,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建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书画之乡”、“中国诗词之乡”、“中国民间工艺(剪纸)之乡”,拥有“万年上山、千年郑义门、百年书画兴盛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是全国最多的县市之一。特色产业众多,有“中国水晶之都”、“中国挂锁之城”和“中国绗缝家纺名城”之称。山川灵秀,自然风光旖旎,是远近闻名的“毓秀之区”、“休闲之地”,浦阳江为钱塘江源头之一,有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仙华山,有白石湾、神丽峡等山水生态旅游胜地和茜溪美丽乡村精品线等。

2013年以来,浦江县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万众一心,打响了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五水共治”攻坚战,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浙江治水典范。浦江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从过去连续多年的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第38位;率先在全省确认可游泳河段,检验“五水共治”成果;率先消灭垃圾河、黑河、臭河,成为浙江省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同时涌现了一大批“最美河道保洁员”和无数可歌可泣的治水感人事迹。

为展现浦江古朴的民俗风光,和谐的人水环境,见证“五水共治”以来的种种变化和成就,弘扬“五水共治”全民治水的精神,积极投身“两美浦江”建设,浦江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藉此以摄影人的独特眼光和视角,诠释万年浦江“精致、秀美、灵动、文雅”的美丽内涵,抒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浙江省浦江县委宣传部

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浦江县旅游局

浦江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手机报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影像中国网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

国际在线摄影频道

ICNTV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以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为主题,展示浦江古朴秀美的民俗风光和“五水共治”为主的建设成就,表现浦江“精致 秀美 灵动 文雅”的自然风光、生态资源、民俗风情、人文纪实、人水和谐等方面内涵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收藏作品4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6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1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有入展作者均将获得大展画册一本。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浦江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入展作品精选及作者名单将刊登于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浦江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每个注册名限投99幅作品,如超过上限,请更换注册名登录并继续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浦江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可复制)

作品标题

□ 单幅 □组照( 幅)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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