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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故事] 1000元 “清新桃源•宜居永春”征文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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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4 09:4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永委宣联〔2015〕2号

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中共永春县委文明办
永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永春县教育局
  共青团永春县委关于联合举办“清新桃源·宜居永春”征文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自2014年9月开始,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新桃源•宜居永春”行动,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发展、建设美丽永春”和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房美”的目标,实施“新房美化、裸房装修、古厝修缮、危房拆除、违建清理”等五项整治工程,用3年时间,全力推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基本建成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清洁文明的宜居示范县。
  半年来,“新房美化、裸房装修、古厝修缮、危房拆除、违建清理”等五项整治工程皆有新突破、新成效和新亮点,为了进一步激发全民支持、参与“三年行动”,为我县争创“联合国人居奖”和建成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清洁文明的宜居示范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中共永春县委文明办、永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永春县教育局、共青团永春县委决定与福建兴隆香业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清新桃源・宜居永春”征文比赛。
  现将有关比赛细则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清新桃源・宜居永春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底
  三、参赛对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各中小学生
  四、稿件要求
  1.抄袭勿投,自重为上。
  2.文体不限(诗歌、散文、小小说、记叙文等)
  3.字数:20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20行
  5.格式要求:
  纸张大小:A4纸;
  字体:宋体(标题字为二号加粗、内容为四号字)
  6.来稿请在左上角注意标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如果是学生,请注明学校、年段、班级及指导老师)
  五、投稿方式
  E-mail:yc68085678@163.com
  (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清新桃源征文”字样)
  六、活动流程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底
  2.组织评奖:8月底
  3.公布结果:将组织颁奖,为获奖作品颁发奖状、奖金及奖品(时间另行通知)
  4.推荐优秀作品在《福建日报》、《泉州晚报》等媒体刊登;择优刊登在《桃源乡讯》及永春新闻网网站。
  5.优秀作品汇编
  七、奖项设置  
  社会组:
  一等奖3人,奖金1000元,车载伽罗水沉一份(价值1280元)
  二等奖5人,奖金500元,香韵一份(价值536元)
  三等奖10人,奖金200元,香趣—女人香一份(价值396元)
  优秀奖20人,奖金50元,香缘一份(价值265元)
  学生组:
  一等奖5人,奖金1000元,车载伽罗水沉一份(价值1280元)
  二等奖10人,奖金500元,香韵一份(价值536元)
  三等奖20人,奖金200元,香趣—女人香一份(价值396元)
  优秀奖30人,奖金50元,香缘一份(价值265元)
  八、本次比赛解释权归主办方
  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中共永春县委文明办
  永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永 春 县 教 育 局
  共青团永春县委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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