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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 10,000元 2015“寻找昆明之美”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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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3:4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摄影主题围绕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通过摄影作品,寻找捕捉春城美丽瞬间,充分展现昆明作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城市的独特优势,以及昆明“鲜花之城、山水之城、文化之城、生态之城”的独特魅力。

二、摄影内容对昆明的旅游资源进行全新展示,结合六大旅游要素(吃、住、行、游、购、娱),对昆明具有特色的山川风貌、景区景点、历史文化、节庆民俗等进行全方位新形象展示。突出昆明春、夏、秋、冬为主线的四季美景。作品要求视角独特、形象鲜明、图片精美、主题突出,充分展示昆明优秀的旅游文化资源。

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承办单位:昆明摄影家协会;协办单位: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彩龙社区”;支持媒体:昆明信息港“春城文艺”,169昆明热线。

四、参赛细则1.国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2.参赛作品拍摄地必须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拍摄的题材。3.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主题突出,视角独特,新颖别致,风光、纪实作品不限,突出展示与昆明旅游要素有关的新风貌,新景点。4.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原创拍摄的,只限电子文件投稿。5.参赛作品必须是彩色照片,不得违反纪实摄影的原则,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可接片),只能对影调、反差和色彩等作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违反者,将取消参评资格。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7.参赛者应保证对其所投稿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若因此发生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8.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9.投稿作品在网络发送过程中发生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10.为鼓励新作,获得过各级摄影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作品谢绝参赛。11.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比赛各项规定。12.本大赛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投稿方式限定网络投稿。每位作者限投稿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含组照(一个组照为一幅,4至8张为一组)。投稿文件为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1024像素,分辨率300dpi/平方英寸,大小不超过500k,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请注明“寻找昆明之美”摄影大赛投稿字样。每一幅作品在文件名下须标注: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电话号码等5项内容,投稿作品统一打一个压缩包,组照在压缩包内设置单独的文件夹并注明顺序。作品入选后,作者必须按照要求提供jpeg格式,不低于8mb的电子文件;胶片作品扫描成tiff格式,不低于40mb,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无相关资料及资料不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地址:昆明摄影家协会(盘龙区新迎小区文艺路28号305室)网络邮箱:*******@qq.com电话:0871—*******

六、活动时间2015年5月—7月;征稿时间:2015年5月1日—2015年6月30日24:00;评审及获奖作品展示(2015年7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0元;入围奖120名,奖金各200元。

同一作者在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中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不可兼得,其余作品可在优秀奖、入围奖中获奖。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为扣缴。

2015“寻找昆明之美”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28日

“寻找昆明之美”旅游摄影大赛参赛作品表

作品标题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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