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徽、局旗、局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测绘文化建设,推动富有测绘工作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辽宁测绘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提升社会影响力,局开展了征集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徽、局旗、局歌作品的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局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关心测绘工作人士的支持和参与,共征集局徽作品95个,局旗作品62个,局歌歌词12篇,词曲作品9个。经专家评议和局系统职工评选,有11个作品入围,经报局分党组审定,局徽、局旗、局歌作品已定,并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徽、局旗、局歌图案及寓意
(一)局徽图案及寓意
局徽由地球、经纬线、辽宁地图、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名称和拼音以及“测绘”的拼音首字母“ch”构成的“辽”字组成。图案为深蓝底色,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名称和拼音、经纬线为白色,“辽”字为红色向黄色渐变。
局徽整体形状为圆形,寓意美好、圆满、团结;地球、经纬线代表地理信息空间;辽宁地图代表区域信息;深蓝底色,象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精确性和重要性;“辽”字融入红日、飞鸟、地球,象征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不断发展、腾飞与壮大;环绕的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名称和拼音,象征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带领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
(二)局旗图案及寓意
局旗底色为红色,左上四分之一处为局徽图案,旗杆套为白色。
红色代表激情、活力、创新,寓意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工作精神。
(三)局歌--《雄风豪迈天地间》
作品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流畅动听的旋律,歌颂了测绘工作者不畏艰辛、无私奉献,用理想、誓言描绘神州画卷,用青春、汗水实现人生价值的豪情壮志。
二、局徽、局旗使用范围
(一)局徽使用范围
1.可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办公地点、礼堂、会议室及对外工作场所悬挂;
2.可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发的工作证、聘书、荣誉证书等证件上使用;
3.可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刊物和重要宣传材料的版面、封面上使用;
4.可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举办的各种会议、展览、活动中做标识使用;
5.可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及其视觉识别系统上使用。
(二)局旗使用范围
1.可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的办公地点、礼堂、会议室、对外工作场所使用;
2.可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举办的各种会议、展览、文化体育和社会公益等活动中使用;
3.可在代表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参加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等有关活动中使用。
三、相关要求
(一)局徽、局旗使用要求
1.悬挂(摆放)局徽、局旗,应当置于显著位置。如同时悬挂国旗,按《国旗法》有关规定执行。
2.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局徽、局旗,不得随意更改局徽、局旗图案及颜色。
3.局徽、局旗不得用作商业性、经营性活动。
(二)学唱局歌要求
1.明确学唱活动意义。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要把学唱局歌活动,作为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深化测绘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干部职工 “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
2.组织多种形式学唱活动。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可利用班前班后时间、支部学习等形式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学唱,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组织义务辅导员带领干部职工开展学唱活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唱,发挥表率作用,要充分利用网络、期刊、文化长廊等,为干部职工学唱歌曲营造氛围。
附件:
1.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徽、局旗、局歌入围作品作者名单
2.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徽
3.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旗
4.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歌
2014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