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4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媒体约稿] 宿松人民广播电视台《宿松故事》栏目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4361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5 19:2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宿松,湖山相映,景秀物丰,宿松,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为充分展示我县悠久历史文化和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风采,宿松人民广播电视台(FM 95.8)开设了《宿松故事》专题栏目。《宿松故事》通过FM 95.8电台频道和“宿松广电”微信公众号对外发播,听众越来越多,传播力和影响力越来越大。为进一步办好《宿松故事》,现长期征集宿松故事稿件,凡我县历史、文学爱好者及其他感兴趣人员均可投稿。

  一、征稿内容

  与我县相关联或流传于我县民间、可以口述的方式传颂的历史故事、历史人物、风土人情、地域文化、神话传说,以及我县发生的现代好人故事、诚信故事、励志故事等。

  二、征稿要求

  1、历史题材和民风习俗类的故事要求真实、有依据,不得杜撰;传说类的故事要求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流传,不得凭空编造;

  2、故事具有可读性和趣味性,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正能量,不得有低俗、媚俗和庸俗的内容。

  3、每篇故事需在1000字至2000字以内,尽量满足口述15分钟左右的要求。

  三、稿件采用

  1、广播电视台将对所投稿件进行审核,有权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和编辑,必要时与撰稿者或与稿件涉及方进行核实,并按照栏目标准决定是否采用。采用主要是请撰稿人或其他合适人员在广播电台录音讲述,通过电台和“宿松广电”微信公众号播出。未采用稿件恕不退稿,投稿人自行处理;

  2、稿件一经采用将按每千字50元对撰稿者予以稿费计酬,讲述者不付报酬;

  3、作者认可宿松广播电视台对采用作品有权进行编辑、整理和发表。

  四、投稿办法

  请投稿至819121779@qq.com邮箱或信函投稿至宿松县广播电视台程小燕收。

  联系人:程小燕   电话:18056935166

  宿松广播电视台

  2017年11月22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5-5 11:03 , Processed in 0.235080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