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摄影大赛] 500元 2015年春雨工程——文山州“魅力边疆”摄影有奖征集

[复制链接]

8万

主题

9万

帖子

2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4319

灌水之王突出贡献论坛元老优秀版主宣传达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0 09: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活动主题

以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为主,反映和谐文山、人文文山、数字文山的建设与服务。

二、活动范围

活动面向全州社会各界人士,欢迎热爱边疆、服务边疆的文化志愿者积极投稿。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收稿时间、地点。摄影作品提交时间截止为7月15日,收稿地点广南县图书馆办公室(二楼)。

(二)作品提交方式。所有征集作品以两种方式进行提交:1、提交电子文档。2、提交装框完成原件作品,无论入展获奖与否在进行展览后作品原件都退还作者。

(三)举办专题展览。拟定于8月1日至9月30日在文山州图书馆大厅举办“魅力边疆”摄影作品专题展。同时在州图书馆网站上进行网络专题展。

(四)奖项设置。7月16日至30日邀请专家对全州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选,选出200幅左右入选作品。并最后评选出一等奖摄影作品5一10幅/组,二等奖作品15—20幅/组,三等奖作品25—30幅/组。一等奖摄影作品向省分中心推荐报送,参加全省评选。

一等奖作品给予500元的奖励和获奖证书;二等奖作品给予300元的奖励和获奖证书;三等奖作品给予300元的奖励和获奖证书;其它入选的所有作品给予100元的购书卡奖励和入选证书。本次作品推荐评选活动并设优秀组织奖,给予1000元奖励和获奖证书。

(五)网络投票(10月至11月)。10月初至11月初,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将通过国家数字文化网(www.ndncnc.gov.cn)和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发布各省评选推荐的摄影作品,供广大群众投票。最终推选30幅/组优秀作品。

发展中心对每幅/组优秀作品一次性支付1000元(税后)的版权使用费,在国家数字文化网上公布作品相关信息。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格式。摄影作品电子文档格式为JPEG,必须保证所提交电子文档冲洗后的清晰度,以长边实际冲洗后不会小于80厘米为宜,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每张作品容量为2-10M。

(二)作品数量。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1幅为1张作品)或组照(1组不超过4幅作品)不限;每位作者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幅/组。

(三)作品信息。需提供作品名称(不超过10 个字)、说明(不超过60字,说明创意思路或拍摄场景等)、拍摄地点等。

(四)作者信息。需提供作者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五)其他事项。摄影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但允许提交的作品通过软件作适当的后期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首次发表。参加此次活动的摄影作品应为首次发表。已在各类媒体(含网络)上发表,或参加过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作品,请勿参加本次活动。

(二)违约追缴。摄影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严禁以任何形式抄袭转载他人作品,一旦核实非本人的真实作品,将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如已获得推荐奖,州支中心将予以撤消和追回。

(三)版权事宜。本次活动为公益性质,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收取参加活动作者的任何费用,并不限制参加此次活动的作品以后参加其他活动。参加活动作品中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版权事宜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展中心支付一次性版权使用费,在之后的相关公益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传播、出版、展览、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有权无偿使用征集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参加活动的作品不予退回。凡提交参加本次活动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作者在提交作品的同时,需提交“权属声明”。

(四)相关解释。本次活动相关事宜由发展中心、省分中心、州支中心解释。

文化共享工程云南省文山州支中心

文化共享工程云南省广南县支中心

2015年6月11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TA5MDYxMQ==&mid=206814309&idx=1&sn=6611e80fdafd55f3664cff78b8245bbb&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9-25 05:33 , Processed in 0.160688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