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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云文学社第四届“东正杯”征文大赛 | 小说组 | 获奖作品欣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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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08:4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ize=1em]内容提要《风花雪月》……………………龙爽
《独角戏》……………………谭文琴
《杀猫》………………………瞿天东

《请不要离开》………………胡宏达
《风花雪月》

小说组二等奖 |作者:龙爽 (管院10级会展经济与管理)

  (一)
  何雅碟,一个优雅的名字,一张面若桃花的脸。
  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的豆蔻年华也是幸福的。她为她的生命感到骄傲。

  (二)
  人生若梦,又如戏。转眼间,一枝等待了十八个春秋的花朵即将开放。这对于一个正处花季下的少女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朵生命之花的绽放更能让你体会到幸福的味道呢?
  她在等待,等待生日的到来;她在聆听,聆听幸福的脚步……

  (三)
  夜幕降临……
  可是,时间的脚步并没有给她带来属于她人生的第十八份礼物,而是让残忍的上帝带走了她父亲的生命……
  在医院里,何雅碟发了疯地吻着她父亲的脸,她似乎是在用自己的嘴为他擦去满脸的血迹。可是他的脸部已经变了型,鼻子也被地面搓得不见,整个面部模糊不清……没有人能形容开车之人的车速。她不敢去想象他被撞出去的那一刹那的画面……
  她已经精疲力尽,千呼万唤都没有得到一句应有的答复。撕心裂肺的痛在折磨着她,她宁愿躺在床上的人是她。她不停地敲打着他的胸膛,她已经成了条疯狗,她不停撕扯着自己头发……我的上帝,如果你要彻底摧毁掉一个人的灵魂,那么,你就让他悲痛吧!

  (四)
  有一份心情,有种难耐叫做度日如年;有一份感觉,有份悲痛叫做生不如死。所以,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亲人和朋友。
  在忧郁与悲伤的日子里,虽然,时间还是排着队走过,可是,她还是如同一只徒有虚表的行尸走肉,没有灵魂地活着……
  但是,从此家里多了一个男人……
  起初,她以为他只是暂时过来安慰安慰她伤心欲绝的母亲,可哪知他直接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五)
  窗外,雨一直下……
  晚饭后,她的母亲被邀到隔壁的阿姨家玩牌去了。
  因为心情的失落和烦躁,何雅碟早早就躺在了床上。或许是身心过于疲惫,渐渐地她就进入了自己的梦乡……
  刚开始,她只以为是自己抵不住青春少女的诱惑,而害羞地做了一个春梦,但慢慢地,她明显地感觉到有一只手在放肆地抚摸着她的身体部位。她羞愧难当,强忍着泪水不敢出声……透过模糊的泪眼,她隐约地看到那个禽兽不如的男人轻轻地拉上了房门……
  她开始感到这个家的恐怖。这个无耻的家伙的行为越来越放肆,哪怕是在饭桌上,她母亲的一个转身,她的身体都会遭到他大胆的碰触……

  (六)
  九月,一个多情的季节,就算你不是一个诗人,它也会让你心怀一份“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情怀,就连那瓶“九月九的酒”,都难以索解你心中的寂寥……
  而在这个九月鹰飞的季节里,何雅碟也开始了她的大学之旅。此时,她也露出了一份久违的笑容。
  但在离别的那一刻,那个丑陋的男人也借着离别的借口,在她的脸颊上重重地吻了两下……

  (七)
  入校后的第二天,傍晚,聚完餐后,何雅碟被室友拉着极为不愿地一起去了一家KTV……
  当晚,她醉了。直到第二天她才知道,是同学们背着她去了一家酒店,开了间房。但是,半夜三更之时,她明显地感觉到有只手为她脱掉了全身的衣服,然后,有节奏的上下游走着……她感到无比愤怒、羞愧,只是当时已醉得全身无半点力气,无力反抗。她想不到她是个同性恋……
  她感觉她的人生充满了戏剧化。她不禁想,这是她的悲哀,还是上帝的无奈?

  (八)
  魔鬼般的军训终于结束了,可何雅碟的心里有些心结,有一股失落的心情。如果再给她一个月的期限,她保证自己会狂热地把这个教官给爱上,至少,在这短暂的半个月里,她对他是有些心动的。所以,在离别的那一晚,整个操场上,哭得最伤心的人就是她,因为她是真情流露……
  如果仅是一次无期的邂逅,就要让别人记住你的样子,这是件不可能的事。可是有些人天生就有这个本领,何雅碟就是这种人。
  在第二天的迎新晚会上,她以天籁之音征服了在场的每一个观众。上帝那件最得意的作品——女人魔鬼般的身材——也在她身上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似乎,她天生就是一个艺术表演家!

  (九)
  十一黄金周已到,何雅碟又开始心里矛盾了,其实,她非常想回到家里,与母亲一同分享她在大学里体验过的点滴。可是家里住着一个魔鬼,让她时刻都感到恐惧……
  更为悲剧的是,室友们都纷纷选择回家,唯独留下那个酒后趁机侵占她身体的变态女人。
  所以,她只有开始一个人的旅行……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第二天,将近中午时分,她的室友刚踏出寝室,她的母亲就莫名地推开了她的寝室门。这让她感到万般意外。
  “你怎么来学校了?”何雅碟有些疑问。
  “因为有个宝贝在这里呀。”她母亲故做微笑地说道。
  “你看,我都可以嫁人了,你怎么还不放心呀?”她调皮地坐在她面前。
  看着眼前的心肝宝贝,她母亲顿时一阵鼻酸,眼泪“哗”地一声落了下来……“我可怜的孩子,是妈妈害了你!”她抱着她痛哭起来。
  “呵呵,你让我好奇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我害了你爸爸。”何雅碟如同被当头一棒敲昏了头,险些摔倒在地……



  (十)
  原来林子豪跟她的母亲私通恋情,虽然在这其中,他们的爱情火花摩擦得磕磕绊绊,但他还是苦苦等了她八年之久,且终未结果。更况她的母亲想到自己是个有夫之妇的女人,女儿都已经高中毕业,害怕受到世人的指责,所以她一直都不敢接受林子豪的爱。但最后,他一时的愤怒与冲动筑就了杀人动机,所以,他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夺去了她的父亲的生命……
  “你作为我的母亲,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我不可能毁了你们现在的幸福吧?可是,作为一个曾经在父亲的关怀下长大的孩子,我也不可能让他就这么逍遥法外呀?”她又快疯了。
  “你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你只有跟我回去!”她母亲没有任何表情。
  “我害怕那个家!”
  “我比你还怕。”说着,她母亲站了起来,脱下衣物,但见全身无半块完整的肌肤,“你一天不回去,他就在我身上多划一刀,只有你的身体才能换取我跟她那些见不得人的照片。”
  “不礼貌地问一句,我是你亲生的,还是你在哪个垃圾堆里把我捡回去的?”她已痛得撕心裂肺……
  “我没有任何颜面去承认这是个事实!”她的心如同被一把绣花针狠狠地在扎。

  (十一)
  她被命运的绳锁狠狠地拉回到了那个男人的身边。
  “最能让人忆起往事的,莫过于曾经被定格在照片上的那些琐碎的瞬间了。”男人一边坏笑地说着,一边欣赏着他手里的张张艳照……
  “你要我怎么做,才能放过我们母女俩?”
  “听你这话,你是低估我没有照顾好你们母女俩的能力,还是在怀疑我对你的疼爱不够呢?”男人放下手中的照片,捏着她的下巴,然后,轻轻地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一下。她感觉有说不出的恶心……
  “说你的条件吧!”她在强忍着,可泪水还是流了出来。
  “我要你,只要你!”男人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他放肆地在她母亲面前把她占有了。
  她母亲心如刀绞,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可是她没有那个能力,因为她被他用铁链锁在了铁窗上……

  (十二)
  半个月后,她母亲因为精神失常进入了精神病医院,被隔离在一间破旧、潮湿、发臭、昏暗的房间里……这就是她得到的自由!
  诗人说,人类的历史,耐心地在等待着被侮辱者的胜利。诗人啊,这是何等的讽刺!

  (十三)
  夜,深而宁静!
  何雅碟从一家名为“风花雪月”的夜店里走出来,望着这个被叫做城市的地方,无力地对着夜空吐了个烟圈……
  这是她每天上班的地方,她的工作就是服务,唱好每一首歌,表演好每一个舞蹈动作,甚至满足每一个有任何需要的男人也是她的义务和责任……
  认识她的人都叫她“小妖精”,或许她本就是只妖精。她那双会笑的眼睛,那片性感的红唇,随时都可能勾去你的魂,她那魔鬼般的身材更是让人难以自已……
  她拖着疲惫的身体,习惯性地又走进了那家“疗伤话吧”。一次偶然的路过,她于无意间见到了这家话吧,或许,她当时只是出于好奇心,就走了进去。原来这家话吧的规则是按小时计费,每小时100元,但免费提供各类中档以上的酒水与零食,且每个小房间里都有相应的工作人员陪你聊天。他们的工作就是用三寸不烂之舌治疗你受伤的心灵。

  (十四)
  下午第三节课后,何雅碟的脚还没有踏出校门,林子豪就已迫不及待地推开人群,冲上去,一把搂住她的小腰,坏坏地给了她一个吻……然后,两人一起走进车里,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晚上,他又带着她去参加公司的一个宴会……在不同的环境下,他会安排她扮演不同的角色,她可以是他的情人,可以是他的老婆……但她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她只是他的一份特别的礼物,他随时都可以把她送入别人的怀抱,以为公司谋取利益。他把她推上别人的床,然后,通过照片威胁,强迫对方签订一些协议。她是他的公司的第一功臣!
  酒后,她又被他送给了一位五十有余的大叔……她是他的玩物,也是男人眼中的一只尤物。

  (十五)
  没有林子豪在身边的时候,她都在夜店里,很少去学校。但下班后她有个习惯,就是去那家“疗伤话吧”坐上个大半夜……
  今夜,她依旧拖着那个疲惫不堪的身体走进了这家话吧,还是一如以往地坐在她喜欢的位置,她的面前还是那张熟悉的笑脸,还是她喜欢的那股香水味,还是同一个男人。他叫刘帅,阳光而有活力,一股青春的味儿正在他的身上燃烧着。从开始到现在,都是这个男人陪她聊天,或许是时间的原因,后来,她也习惯了他对她的服务……
  何雅碟点燃了手中的烟,刘帅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给她倒上了一杯红酒……
  “今晚,可以换个环境吗?”何雅碟淡淡地问。
  “这里有什么让你不满意的吗?”
  “想和你一起去吹吹风。”何雅碟看着朦胧的窗外说。
  “这么晚了,还陪一个女人出去散步的男人通常都不是好男人哦。”
  “我只是有点担心你不是男人!”
  “这是我的过错,我还真没让你检验过。”灯光虽有些暗淡,但刘帅还是感觉到自己的脸一片泛红……
  “想不到你这么快就把男人丑陋的一面露了出来。”
  “可我更担心你认为我是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说着,二人起身往门外走……

  (十六)
  夜,沉默得让人害怕,远方的山的那边,但见孤星赶月,可不知归于何处……
  冷夜里,他抱着她,她第一次感觉到最温暖的是情人的拥抱,最近的是情人的心,最甜蜜的是情人的吻,最香的是爱情的味道……
  这一夜,她陶醉在她幸福的爱情里,她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爱情的味道。那一刻,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就这样被他爱上了……其实,被自己心爱的男人的心说服,这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此后,她除了应付林子豪以外,已不再去夜店了。他回到学校,在一家快餐店里找了份兼职,她要尽可能地呆在他身边。
  而他,每天都会抽一些琐碎的时间来陪她,不管是在某个落日的黄昏,还是在月光如水的夜晚,他们都会手牵着手,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

  (十七)
  在平淡日子里,他们就这样相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这也是在她遭遇种种不幸之后,过得最为充实的一段温馨岁月。多情的诗人说得没错,爱情是让人甜蜜的,没有什么可以超越爱情的幸福了。
  何雅碟从省精神病医院里走出来。她母亲的病情还是无半点好转,整个人完全消瘦了下去,无半点生机,随时都有被上帝收回使命的可能……
  刚穿过街道,突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拿出手机一看,是林子豪打来的。“嗨,宝贝,我又想你了!”电话那头的男人坏笑着说道。
  “你真他妈的让人恶心!”何雅碟愤怒地骂道。
  “其实,是你的小白脸刘帅哥哥想你了,他托我打个电话给你。”顿时,何雅碟整个人都惊住了,他怎么会知道他,她的心中一片疑问,“贱人,你别以为你在外面勾引男人我不知道,想要救他,就一个人到学校后面的森林里来。不要有啥其他的想法哦,例如报警之类的……”

  (十八)
  刘帅早已被林子豪废了四肢,然后,又被捆在树上。等何雅碟到达时,林子豪竟然叫了两个兄弟当着他的面把她侮辱了一番,然后,扬长而去……
  何雅碟痛苦地拉上裤子,连滚带爬地向刘帅奔去……
  医院里,除了沉默,唯有窗外的那片雨声……
  “你走吧!”良久,他开口冷冷地说。
  “我是应该走,因为我知道自己是多么肮脏!”她看着躺在床上的他,痛苦地说道。
  “我已经是个废人了!”他把脸转了过去,不想让她看到。
  “我是个烂人!”她转到他面前,看着他的泪眼说道。
  “那你还有什么理由不走?”他坚强地说了出来……
  “可是除了在你的心里呆着,我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她握起了他的手……
  “请原谅我才疏学浅,没看过情诗,读不懂你的语言的意境。”他强忍着疼痛,挣脱她的手……看着他痛苦的表情,她放开了他,可是她没有忍住心中的情感,她冲出房间,放声地痛哭了出来……

  (十九)
  面对如此昂贵的医疗费与日常的生活费用,她又回到了“风花雪月”。“你当我这里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真以为你是只妖精呀?”男人弹掉手里的烟头,生气地说道。
  “我是个‘女人’!”她面无表情。
  “呵呵,对,你是个‘好女人’!可女人要生存,就得脱下内裤!”男人坏笑地看着她。她站了起来,笑得很甜……她玩弄着脱下来的内裤,移动着身体,坐在了他的大腿上,双手套着他粗大的脖子,然后,对着他的嘴灌了他一口红酒。男人的手,早已不再规矩……
  虽然她每天的活动范围除了上班的夜店,就是医院,可她已显得很憔悴,已经被命运折磨得身心疲惫。选择活着,并不是因为还有个明天,而是因为心里有个男人,他就是她唯一活下去的理由,他就是她唯一的精神动力。不管怎样,照顾好他是她这辈子的使命!

  (二十)
  在夜店里,她是只风骚性感的小妖精,但在医院里,她又变成了一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子。她一直都没有让他知道她在夜店里上班。
  在她细心的照顾下,他的手终于能拿稳筷子了……“来,让我试试吧!”他看着她手里的粥说道。
  “嗯!”她开心地点点了点头,然后,她小心翼翼地把碗放到他手里……“碟儿,你看,我能端起碗了。”他开心得一时合不上嘴。那一刻,她情不自禁地乐开了朵朵泪花……
  “来,弟弟不调皮,让你姐姐喂你啊!”她像哄小孩一样接过他手里的碗。
  “这样的牺牲,你觉得值吗?”他看着她认真地问道。
  “我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用生命去照顾好你每一天!”她看着他的眼睛。
  “可你能照顾得了我一辈子吗?”
  “能,因为我这辈子除了照顾你,上帝没有给我其他任何使命!”她的眼睛有些湿润。
  “那上帝为何对我这般残忍,除了赠我一颗爱你的心之外,什么都夺去了!”他痛苦地低下了头……
  “至少还有我,我就是你的一切!”她抱着他,极力强忍着眼中的泪水……

  (二十一)
  今天,何雅碟下班比往常都要早,当她走出门口时,阳光格外刺眼……顺着街道,她走进了一家超市,买了一些营养补品,然后,往医院方向走去……
  “帅哥哥,我回来了。”她的脚还没有踏进门,她就不害臊地大声叫着。可当她的人跳进病房时,她就懵了,因为,他的床边坐着一个女人……“你就是何雅碟?”女人站了起来,冷冷地问道。
  “不知这位大姐是?”她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刘帅。但他却早已翻过身去了……
  “嗯,小妖精,真的是只妖精!”
  “说话请放尊重一点,别让我知道你老妈没让你进过学堂!”话音刚落,但听“啪”的一声,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了何雅碟的脸上……
  “你神经病呀,干嘛打我?”何雅碟愤怒地问道。
  “你这只小妖精,天天在夜店里卖就算了,竟然还要勾引我老公,你说我该不该教训你?”女人很愤怒。
  “呵呵,你连自己的男人都守不住,竟然还有脸来教训我?……”那女人一脚踢在何雅碟的腹部,顿时,她痛得弯下腰去……“希望你好自为之,收敛一下你那丑陋的行为!”说着,女人愤怒地走了出去……
  病房里,除了他未能忍住的那一声呜咽之外,唯有一片可怕的沉默……
  何雅碟爬了起来,点上一根烟,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也走了出去……

  (二十二)
  夜,朦胧,清冷……
  她不知自己躲在这里哭了多久,但她感觉到自己已没有半点力气了……痛,心如刀绞的痛,撒心裂肺的痛,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亲情,什么是亲情?就是你跟你爹娘的感情,但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她也已经忘了。她好无助,好孤独,人生的路好寂寞。她在想象叫声爸爸的感觉,他在用心体会叫声妈妈的味道……

  (二十三)
  世上最绝对的一件事情,莫过于别人不能将你的生命取而代之。但活着绝对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所以,残酷的死亡可以给你解脱,只是会苦了身边在乎你的人!
  当何雅碟回到医院时,刘帅已安静地一个人走了,全身早已发硬……唯有胸膛处放着一张纸条,字迹歪歪斜斜,但还是可以分辨得出,上面写道:“碟儿,我走了,我承受不起自己良心的谴责,也只有我的离开,才能把你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解救出来。我是一个罪孽深重、死不足惜的人,所以,请珍惜你的眼泪。最后,请你原谅我当初对你的那份冲动,我不小心地爱上了你。”“咚”地一声,何雅碟的整个人昏倒在地……

  (二十四)
  当何雅碟醒过来时,已是第三天的早晨,看着手里的病单,她痛苦地笑了出来……
  原来,在她昏倒过后,医生给她检查身体时,竟然检查出她已染上了艾滋病,并且已经到了晚期……
  她爬到了医院的楼顶,两眼空洞地望着这个叫做城市的地方……
  如果活着就是一种痛苦,一种心灵的折磨,那么,死亡岂不是一种最好的解脱与逃避?上帝赋予了我们足够的智慧,可我们一直没有耕播起精神的乐土,始终在俗世中纠缠,在地狱里挣扎……对,天堂,只有天堂才是心灵的归宿,灵魂的升华……

  (二十五)
  第二天的都市报上有这么一条新闻:昨天上午,一名年轻女子在市医跳楼身亡,具体原因,还待进一步调查……(完)

  编者按:从这一篇短短的小说中,可以看到作者上帝一般的对罪恶人间的悲悯之情。人的命运,沉浮起落,大苦大悲,都不是自己能够把握的,也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但上帝却要求我们自己去救赎自己。最终,死亡成为了我们最安详、最美丽的归宿。正如作者所说:上帝赋予了我们足够的智慧,可我们一直没有耕播起精神的乐土,始终在俗世中纠缠,在地狱里挣扎。这何尝不是人生真正的苦之所在呢?



《独角戏》

小说组三等奖 | 作者:谭文琴

  (一)
  某个冬天。
  一如既往的寒冷。
  赵万福把手扶在冰凉的椅子上。手不听使唤地颤抖着,因为寒冷,抑或是紧张。暗黄的地上,露出斑驳的影子。他没有像很多电影里呈现的情节那样,不停地搓着手来回走动,并且迫不及待地张望着手术室里,希望可以看到些什么。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反复地走着坐着,全身不住地颤抖。
  外面冰天雪地,冬季的肃杀之气蔓延在各个角落。
  赵万福用手指轻轻地划过鼻尖,被冻得乌黑的嘴角使劲地抽咧着。难产,只能保住一个。他来不及思考,就听见了婴儿呱呱坠地的哭声。
  他为他取名为:赵旭。旭日东升的旭。
  从那时,他就毫无疑问地认定了他是他唯一的依靠,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的一切。

  (二)
  赵旭二十岁的那年,外出打工一无所成,回到家后整天酗酒。父亲忍气吞声地纵容着这个妻子用命换来的儿子,任其放肆。或者,他是害怕自己老无所依;再或者,因为是他儿子,仅此而已。
  直到有一天,赵旭带着一个浓艳的女子出现在他们低矮的屋子里,故事就开始朝着不可收拾的结局发展。
  赵万福想起回家时那些村民躲躲闪闪的鄙夷的目光。当时他不明所以,但现在明白了。愤怒的他,冲进房间,绝望使他冲昏了头脑,狠狠地抓起正在缠绵的赵旭,啪地一下,赵旭脸上便多了几道显眼的痕迹。赵旭紧紧地捂住脸,拉着衣衫不整的女子,头也不回地推门离去。
  “你走,你再也不要回来了。”
  ……

  (三)
  赵旭回家的时候,孑然一身,什么都没有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只手夹着一支劣质香烟,静静地靠在旧得咯吱咯吱响的木门上。他穿着单薄的衣裳,在寒冷的冬日里显得格外萧瑟。但是满是胡渣的脸上,也尽显着波澜不惊的神情。
  绝不会为了某些琐事而耽误学生学习的赵万福,从学校唯一的一台电话里得知赵旭回家后,特地向学校请了半天假,然后骑着破旧的自行车马不停蹄地赶回家。这条他早已习以为常的不怎么平坦的公路,对今天的他来说变得特别漫长。
  赵万福在转角停下,踮起急切的脚尖不停地张望。当他看见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靠在门旁时,一颗悬着的心才慢慢恢复平静。他小心翼翼地擦干裤脚的泥渍,踌躇了好久,才推着自行车匆匆回家。
  “回来啦?”
  “嗯,今天学校放了半天假。”
  “哦。”
  他注意到了父亲被冻得通红的手指,拿着钥匙瑟瑟发抖。
  赵旭扔掉手中还没有燃尽的烟,用脚使劲地踩了一下,就跟着进屋去了。
  两个冷暖自知的男人,是不要开场白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赵万福并没有开口就大骂“你这个不孝子,这些日子跑去哪里了,你他妈还知道回来啊”之类的话,他现在不会这样了。时间足以平复他尖锐而又坎坷不平的心。

  (四)
  “诶,那不是赵老师家的赵旭吗?”两个黑黝黝的妇女窃语着。
  赵旭趔趄地转过头去,瞄了一眼就扬起手里的酒瓶子,颠簸着扬长而去。
  他就这样,后知后觉地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可是,他并不在乎。
  赵万福靠着微薄的工资养着赵旭,一有时间便四处奔波为他寻找合适的工作。默默地承受着别人鄙夷的眼光,然后满怀疲惫地回来。
  “赵老师,快去找你家赵旭吧。”
  赵万福按住了刹车,下意识地把夹在胳膊底下的教科书扶了扶。脚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刚才他和村里的杨寡妇吵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
  “他喝醉了酒,打死了杨寡妇家的一只牲口。你也知道,杨寡妇的倔脾气是村里出了名的,所以就骂了几句难听的话。”
  这位报信的老人,望着他匆忙离去,小心翼翼地捡起几本被翻得失去了页脚的教科书。他的心似乎也颤抖了一下。

  (五)
  赵万福找遍了村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哪怕是一个干涸的枯井也没有放过。回家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冬季里,大家都休息得特别早。他的背影显得落寞而又疲惫不堪,走了太久的路,也不觉得冷了。



  回到家后,他看见各种酒瓶子被胡乱地扔在地上,有的已经碎了。赵旭瘫在地上,双手双脚尽可能地伸展着,口里不断地喊着“小暖,小暖……”。赵万福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扶着儿子去休息了。
  赵万福小心翼翼地掩上门,仿佛门外有一群穷途末路的饥饿的狼在试图窥探、接近他们一样。然后,他坐在冰凉的凳子上,抽着从地上捡起的烟。他抽烟的动作很不娴熟,长满茧子的食指和中指拙劣地夹着烟,颤抖着移到唇边深吸一口,抬起头,缓缓吐着烟圈。偶尔咳嗽几声。
  一根烟,抽得如释重负。
  他提了提裤子,沉重地蹲下,捡着满屋的杂物。漫不经心的他被酒瓶碎片割伤了手,但是疼的却是心。那粘稠而又血腥的气息让人觉得很恶心。他随便找了一小块儿发黄的布包扎了一下伤口,觉得很累,就回屋睡觉了。

  (六)
  第二天,赵旭从老快递员的手中接过一封信。赵万福从赵旭的脸上看见了久违的笑容。
  这笑容,让他觉得他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可以融化他这些年的所有辛苦。
  可是,这笑是短暂的。赵万福感到的温暖也是一瞬而逝的。
  赵万福隐约听见一些翻东西的声音。他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赵旭依旧忘我地翻腾着。赵万福愣了几秒,而后他看见桌上的信纸上的寄信人的姓名是:温暖。
  他马上就联想到了那个女人。他来不及细想,就看见赵旭把东西胡乱地往兜里一揣,便利索地起身,不顾赵万福的阻拦,毅然决然地走了。和之前那次一样,只是这次少了赵万福歇斯底里的喊叫——你出了这个门就不要再回来了。
  寒风呼呼地刮着,施展着它与生俱来的威力。天空突然变得沉甸甸的,乌鸦声嘶力竭地叫着。赵万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挚爱的儿子义无返顾地离去,一直跑,一直跑,没有回头。
  慢慢地,慢慢地,他感到晕眩,便毫无知觉地晕倒了。

  (七)
  其实,在赵万福打了赵旭耳光,赵旭赌气离家后就没有再回来。
  因为离开的时候,遇上了车祸,赵旭,还有那名女子,都死了。或许是他觉得是自己害死了儿子,或许是他受不了这样打击,他在得知噩耗后,就疯了。
  一直以来,赵万福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一个人讲话,一个人演戏,但是自始自终都只有他一个人。村子里的人,看在眼里,同情在心;既不点破,也不劝说,让他一个人继续着和他儿子的“生活”。
  也许他的独角戏,会让他得到精神的救赎,找到精神的寄托。

  编者按:那些演着“独角戏”的人,到底是痛苦的呢,还是快乐的?我想,我们应该为那些在经受了极度的痛苦之后的人能够进入另一个世界而感到高兴,毕竟,他们又重新建立起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希望和生活。我们又何必残忍地试着去唤醒他们呢?



《杀猫》

小说组三等奖 | 作者:瞿天东 (2011级汉语言文学)

  夏目漱石的《我是猫》里,有一只让我印象深刻的黑猫。这只名叫“大黑”的黑猫,被主人公“猫”誉为“猫中大王”,威风八面,但却落了个瘸腿的下场。这让我想起了我童年时的那只黑猫,它和大黑一样,都有个不幸的下场。它的遭遇比大黑还悲惨些。
  它是被勒死的。
  我小学的时候,我家住在妈妈医院的家属院。这个家属院有二十几户人家,都是妈妈的同事。妈妈的那些同事的儿女们的年龄和我差不多,当然就成了我平时的玩伴。我们在医院这个小世界里生活着,快活着。
  那时很多人家都养宠物,有养狗的,也有养猫的。我也想养一只小猫,但妈妈却极力反对,她很讨厌小动物。我没办法说服妈妈,只好天天去最好的朋友二胖家玩耍他家的小黄猫。猫本是很可爱的动物,但是有一只猫的出现,让我第一次对一只猫是如此地讨厌。
  那些日子里,我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只黑猫。我认识这只猫,他是医院清洁工老毕的猫。起初我并不在意这只猫来我家做客,反而经常逗它玩,还喂它吃火腿肠。但当我在我家的菜板子上发现它时,我才认清了它的真面目。它竟然偷吃我家的烧鸡!这只可恶的臭猫!我拿起笤帚打它,它就异常敏捷地跳开,逃跑。从此我就和这只黑猫势不两立。
  这只黑猫是有名字的,叫小花。我无法把这么可爱的名字和一个四肢健壮的大黑猫联系起来,但它的主人却不这样想。它的主人,清洁工老毕,和它的猫一样,也很怪。主要还是长得怪,他是半个瞎子。他有一只假眼,据说是来自一只狗的。那只眼睛咕噜咕噜的,真让人看着就起鸡皮疙瘩。他没有老婆,这是意料之中的。但后来我得知他本来是有老婆的,不过已经死了。他家里也没什么亲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个人毕竟还是孤单的,所以他就养了这只可恶的黑猫。而黑猫的性别是母的,老毕就给它起了这样一个名字。老毕对待小花就像对待他的亲生女儿一样(虽然他没有女儿),也许在小花身上,他能够找到他的父爱的形式。
  虽然老毕长得难看,但是人还是不错的。他很尽职,人缘也还凑合。但他的猫不同,因为老毕的娇惯,让它作威作福,无恶不作。一开始,谁也没有在意它的骚扰,但时间一长,它就让人十分厌恶。有一次,它偷吃了副院长王叔家的鱼,被副院长的老婆吴姨逮个现行,用擀面杖打断了腿。美丽的小花就这样成为了瘸子猫。为此老毕和王叔理论了一番,王叔是老毕的老乡,也没有和他争吵。老毕也为他的“女儿”的恶行感到烦恼。每当小花犯了错误,他也会主动向损失的人家道歉、赔偿。大人们虽然心里很不快,但毕竟碍于老毕的面子,也没有说什么。
  大人们算了,小孩子的我们可气不过来,我们看着小花那那副德行,就一直琢磨着怎么收拾它一顿。
  小花终于让我们再也不能忍下去了。导火线就是二胖家的小黄被小花欺负了,身上都被小花抓伤了。小黄是我们小孩子们最喜欢的猫。它被欺负让我们个个义愤填膺,准备找它算账。号称“小诸葛”的少刚给我们制定了一个计划,我们一众五个人准备按计划行事,让小花那个混蛋猫好受。
  那是一个夏日的夜晚,天气炎热,惹得我们浑身烦躁。月亮很大,却不时被乌云遮住,一会云又被风吹散,欲隐欲现。月黑风高的夜晚,我们穿着小背心,在花坛周围玩耍。一切看似漫不经心,却暗藏玄机。小花趴在花坛上,平静地眯着眼睛,呆呆地在那里静卧,没有和它的同类一起上蹦下跳。而它的动物的对敌人的嗅觉,也没有让它感到有五双眼睛正在火辣辣地看着它。它真的是养尊处优,都忘了自己是只猫了。
  待花坛周围的叔叔阿姨们都走光后,我们便开始实施我们的计划。二胖掏出一根火腿肠,来到小花旁边:“小花,来吃火腿肠,乖~”小花抬起头,看了一眼火腿肠,又不屑地低下了头。二胖很火大,他想立刻就收拾它。少刚拉住了他,说:“我就知道这个畜生吃火腿肠都吃腻了,所以我早有准备。”他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只鸡爪子。他一边把鸡爪子放在小花嘴边,一边说:“妈的,我都舍不得吃,还得伺候你这杂种东西。”这下小花来了精神,张开嘴咬了一口。少刚看它中招,就把拿着鸡爪的手缩了回去,但还是保持着喂它吃鸡爪的动作。小花明显还没有吃过瘾,它跳下花坛,跟着少刚的鸡爪,也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少刚把小花引到了锅炉房。少刚把鸡爪扔在地上,小花就忘情地啃着鸡爪。早就在锅炉房等候的李晨,拖着肥胖的身体,慢慢悠悠地向正在啃鸡爪的小花走去。突然,他抄起在家拿来的不用的擀面杖,二话没说就一杖打在了小花头上。这一杖打得势大力沉,我估计即使是个成年人,也要晕倒,何况是一只猫。小花一下就懵了,趴倒在地,嘴里还叼着鸡爪。二胖嘿嘿一笑,把小花掐起来。我把锅炉房的灯弦系了个环,不大不小正好能套住小花的脖子。二胖把小花的头塞进环里,我又稳稳地把它套住。一松手,小花就挂在了那里,像极了电视里上吊的女人。锅炉房的灯被小花一拉,就灭了。我们的大功就此告成。走出锅炉房门,我问二胖,那猫会不会死,二胖轻松地说:“放心吧,小花那死猫坏的很,肯定能挣脱,这下让它尝尝教训。”我也没有在意,于是各回各家。
  第二天早晨,我被外边嘈杂的声音吵醒,迷迷糊糊地穿好衣服和鞋,想去看看是咋回事。我看见锅炉房周围围满了人,当我挤进去时,就看到了抱着小花嚎哭的老毕。老毕那个哭啊,一边哭,一边叫着小花的名字。旁边的人不知趣地说,不就是一只猫吗?至于吗?老毕抬起头,那只狗眼已经通红通红,让人毛骨悚然。他大声叫道:“至于!我就这一个亲人,谁他妈说不至于?是哪个王八操的害死了我的小花啊!”接着他又大声哭了起来。我吓了一跳,小花死啦,是我们害死的。这时我被人拉出人群,一看是少刚。我问他怎么办。少刚不愧号称小诸葛,丝毫没有慌乱。他说:“我们不承认,就没有人会知道。”嗯,我深深地赞同了他的观点。
  老毕突然不哭了,他站起来,环视每一个人。他看到了副院长王叔的儿子王威,一下就揪住他。大声喊道:“是不是你害死了我家小花?!”
  王威也不是省油的灯,在我们家属院被称为“小霸王”。但昨天的事他绝对没有参与。他很不服,把老毕的手扒开,说:“不就是一个鸡巴猫吗,死了咋的?它偷我家的鱼我还没找它算账呢。它早就应该死了!”老毕听后愣住了,随后青筋暴起,狗眼突出,犹如野兽。他抬起手,一个巴掌就把王威扇躺在地。大家见状,一下就把老毕拉住,足足有五个小伙子,才把他制服住。他这篓子捅大了,他扇错人了。可怜的王威,什么也不知道,就被老毕扇了个耳膜穿孔。
  事后,王叔只对老毕说了一个字:滚!老毕卷着铺盖,用一个盒子装上小花,头也没回就走了。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来。
  再次听到老毕的消息,是他淹死的消息。我听妈妈说,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天天在街里喝酒闲逛。有一次喝多了,就掉到了河里,捞上来早就没气了。我听后一阵脊背发凉。
  从那以后,我对猫产生了一种敬畏。每次看到无家可归的流浪猫,我都会喂给他们一些吃的。这也许是一种心灵救赎吧。
  再可恶的猫,也有它的可爱之处;再可怕的人,也有他不为人知的脆弱。我们都错了。

  编者按:或许我们每个人在童年时,都曾做过一些伤天害理的事,虐待过一些动物。但那时候我们不懂,长大后也会原谅自己,但记忆一定是深刻的,且经常会触碰我们的良知。如果我们当初没有沿着那条“不归路”一直走下去,我们也会不知不觉地“救赎心灵”,这当然是好的结局。但也有不少的不好的结局。而这一切,都出自于我们曾经对待“可恶之物”的态度。我们应该明白,作者说的不仅仅是“杀猫”。



《请不要离开》

小说组优秀奖 | 作者:胡宏达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里,小龙镇上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小河边的那间屋子里,有一位五十出头的妇人,她满头银发,满脸皱纹,显得很憔悴,眼皮塌陷下来盖住了半个眼睛,嘴唇有些发白。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张皱巴巴的信,眼泪好似窗外的大雨,没有要停止的迹象。她在想念儿子。
  这还得从三年前说起。她的侄女莎莎到他们家来玩,听着她儿子的MP4,临走时,没有经过儿子的同意,就向她借走了儿子最喜欢的那副耳机。当时儿子也没太在乎这件事。但事过数天后见莎莎一点也没有要还的意思,儿子就有些赌气地说:“我今天去莎莎那儿把耳机拿回来。”妇人说:“算了,那副耳机就给她好了,我们再买副新的。”用顺手的东西怎么可能轻易让给别人?所以当时儿子很不高兴。又过了几天,当儿子回家,打开书桌的抽屉找不到他的MP4时,就问妈妈:“我的MP4呢?”妇人回答道:“哦,妹妹拿去了。”儿子平时唯一的爱好就是听歌,外出玩耍时几乎全是这部MP4陪伴。听到这儿,他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坐在椅子上,靠着背靠,眼睛里射出一股欲致人死地的光。这时脑子里回想起来的全是莎莎平时玩他电脑时未经允许就胡乱删除和下载资料、游戏的画面,现在干脆就直接拿东西了!
  一气之下,叛逆期的儿子写了封信,就离家出走了,带上了那把现在唯一还陪着他的吉他。信上写道:
  “我走了,也许一天,也许一年,也许永远。在这家里,我得不到尊重,没经过我的许可,把东西随意借人。没错,是你们给我买的,我走了你们爱借谁就借谁,不必去找我!”
  窗外的雨不太通人情,越加作欢。妇人一直看着手上的信,目中却无神。饭桌旁她的丈夫又醉醺醺的,一瓶二锅头喝光了,就破口大骂:“贱女人,你这个贱女人,当初不知道怎么就把你娶回来了,去死!”
  妇人无动于衷,似乎没听见。也许真的没听见。

  几天里,雨一直不断地下着。天刚一放晴,妇人就再也坐不住了,披头散发也顾不得了,与往常一样,来到邮箱旁等着邮递员送来儿子的信。原来这几年她一直盼望着儿子能往家里写信,足足等了三年。她始终盯着邮箱,就这样从上午到下午再到晚上。这一天中,她只在路边的小摊上买过两个馒头充饥,而邮递员却始终没来。傍晚回到家中,不知道丈夫到哪里去了,妇人也无心去想。她丈夫常常这样。
  凌晨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妇人又开始抽泣,这声音特别明显,时起时伏,不知到什么时候,也许哭累了就睡着了。第二天,天才刚蒙蒙亮,赖不住床的妇人就早早起了床。她又来到了邮箱旁,一直到下午。太阳毫不留情地直射向大地。她累了,就靠着邮箱坐在地上。远远地,似乎有人骑着摩托车来了,她立即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前方。摩托车的声音越来越近,一个黑点出现了,越来越大,慢慢逼近,最终在妇人面前停了下来。“终于来了,终于来了。”妇人话语中带着急切。当邮递员拿出一封信正要投进邮箱时,她一把抓住了邮递员的手,夺了过来,撕开封口,抽出一张密密麻麻满是字的纸。信上写道:
  “妈妈,几年不见了,您还好吗?爸爸呢,也还好吗?儿子在外挺想你们的。有句话我是体会到了,‘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真后悔当初就那样出走了,说实话真挺苦的,不过现在好了,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还不错。我会回来看你们的,不用担心我。希望我回来时,你们还能接受我,保重!——吉”
  妇人看着信,时不时地抽泣着点点头,嘴角微微向上翘起。这似乎是她这几年来早已陌生了的笑容。这封信至少可以减轻一点她的负罪感。信纸早已被泪水湿透。
  这天,妇人比往常多买了两个馒头。

  晚饭后,至尊酒吧的生意又红火了起来。吉就在那儿工作,他是酒吧的台柱子,也是乐队的主唱,老板很喜欢他。
  今晚他又有十几场要唱,顾客多半是来听他的歌的。这时,一个人从后厅走了出来,与一般酒吧的歌手不一样的是,他没有染发,没有烫发,只是一头很自然的碎发,一副绿色墨镜,上身一件短袖T恤,一条七分牛仔裤,一把吉他。他就是吉。与三年前相比,他显得更忧郁了,却也更成熟了。吉坐在了他的位子上,所有掌声和欢呼声都停了下来。他要开始唱歌了——《故乡的云》。吉的歌声很干净,很安静,能把人的思维带到很遥远的地方去。他是用灵魂在唱歌,不做作,他不故意讨好顾客。
  音乐响起,吉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当年他离开家时的种种画面。当时他背着吉他,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到了哪儿。终于还是累了,他就坐在街头,弹起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曲子——《欢乐颂》。但是一点也不欢乐,本来是一首欢快的曲子,却被他弹出了一串忧郁的情调。路人似乎也太配合情绪了,他们把吉当成了街头艺人,还时不时的有人给钱。但是吉没有要那些钱。
  第二天一大早,吉又开始启程。目的地是哪儿,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饿了快一天了,身上没有一分钱,也没了力气。他只好又停了下来,想吃点东西,怎么办呢?他忽然想起了他没带走的那堆钱,但已走了这么远,是不可能回去了,也没力气再回去了。没办法,他只好硬着头皮开始了他街头卖艺的“艺术生涯”。刚凑到三块钱,就到对面的面馆吃了碗小面,他狼吞虎咽地,不一会儿就吃光了。出了面馆又回到街头,继续他的“艺术生涯”。他知道,这是当前唯一能使他不饿肚子的方式。
  熟练的曲子就那么几首,翻来覆去,连自己也听烦了,是到拿出绝活的时候了。吉从小就喜欢唱歌,还唱得不错。他在街头的第一首歌就是这首《故乡的云》。

  今晚唱完最后一首就可以领到这个月的工资了。吉领了钱,快步赶回宿舍,已经很累了,进了屋就直接躺在了床上。他又开始回想往事:
  在街头唱了几天,没想到有位老板邀请他去酒吧唱歌,一个月500块,包吃住,每天两场。到舞台上唱歌是吉的一个梦想,也许这就是他梦想的开始,他立即答应了……唱完了一个月,该到拿工资的时候了,可老板却推三阻四地说了一大堆理由,让吉唱完下个月一起付。没办法,吉只好又唱了一个月。结果老板只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最后让他走人。那时吉还太小,拿这种人没办法,只好又回到街头。他白天在街头卖艺,晚上就奔走于各个酒吧,看是否有酒吧差个手。终于还是让他找到了一家,让他试唱一个月。吉表现得不错,一个月后就被录用了,待遇也还可以。然而在快到半年时,吉说什么也不唱了。



  原来在那儿唱歌的其他伙计,之前本来还挺火,可自从吉到这儿以后,他们的风头几乎全让吉给抢了。老板也不像以前那样重视他们了。他们开始对吉产生了敌意,开始捉弄吉,使唤他去买这买那,还把吉的床给拆了。吉如果不愿意,就把他按在地上,用皮带抽他。有好几次都被他们撕破了衣服。他们人多,吉不敢惹他们,只好辞去了工作。
  之后,吉又开始苦苦寻找工作。这回他再也不会去小酒吧了。有几个小酒吧的老板要吉去唱歌,吉都没有答应。就这样,吉来到了一个叫“至尊酒吧”的酒吧里。那时,至尊酒吧正好在招聘歌手,吉因为有了经验,并且唱得不错,就很顺利地通过了。慢慢地又与老板混熟了。老板了解了吉的情况后,可怜这孩子,又喜欢吉,就收他做了干儿子。吉成为了这个酒吧的正式歌手。
  想着想着,吉就睡着了,眼里却含满泪水。

  第二天是星期天,吉这天休息。他早早就起了床,在街边吃了碗杂酱面,就带着昨天发的1200块薪酬来到了邮局。到了邮局,他买了个信封,一张邮票,从包里掏出600块放进了信封。地址是:小龙镇578号收。这正是吉家的地址。写好了地址,贴上邮票,吉却犹豫了。他多次来到邮箱面前,但总是徘徊、徘徊。吉就这样在邮箱面前徘徊了半个多钟头后离开了,他回到宿舍,随手把信封扔在了写字桌上。吉躺在床上,似乎在想着什么。他的眼神中透露出忏悔、想念、急切,很多种情绪,想着想着,眼睛就红润了,一眨眼一滴晶莹的眼泪就从眼眶里滴落了下来。他侧头看了看桌上的信封,用衣袖檫干脸上和眼里的泪水,起身抓起信封下了楼。来到楼下,他招呼了一辆的士,去了长途汽车站……
  在长途车上,吉经过了无数个他熟悉的地方。离家后第一个夜晚睡过的地方,第一个挣钱的地方,吃第一碗小面的地方……一点也没有改变。途中还经过了许多商店,这让吉想起了小时候总是妈妈带着他去买衣服,妈妈的眼光很前卫,通常妈妈买的东西吉都很喜欢。当吉看见一些妈妈带着孩子走进肯德基大门时,他又想起了很多年前他过生日的一天,妈妈带着他和妹妹,三个人一起吃肯德基。他们兄妹俩吃了套餐,还送了玩具,妈妈只吃了一个冰淇淋。那天吉不知道有多高兴。到他出走的那天,那件玩具还在家里。
  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吉要到的地方,一切如故。他来到自家楼下,鼓起勇气上了楼,又在不知不觉中到了自己的门前。吉用手摸了摸门框,又摸了摸门,感觉是那么亲切,就像等了多年的恋人。吉轻轻敲了敲门。他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开门,即使有人开门,也不知道还是不是那张熟悉的面孔。毕竟好几年了,或许自己当初离家出走后,父母就搬离这伤心地了。反复几次,屋里没反应,吉准备离开了。

  来到楼下的马路旁,一群人围着似乎在议论什么,马路被堵得水泄不通。吉也没闲心去围观。就这样,他失望地返航了……
  那条公路被堵了很久。在人群里,地上躺着一个五十出头但已满头白发的妇人,始终昏迷不醒。这时,有人报了案并拨打了120 。当她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已经太晚了。原来,她在过马路的时候,由于精神恍惚没留意快速驶来的大卡车,被撞倒在地。她的丈夫始终没有再出现,最后是莎莎办完了她姑姑的后事。被撞的不是别人,正是吉的母亲。
  清明和春节时,公墓园里别人的墓前都摆满了鲜花、水果,甚至还放过鞭炮,唯独这位妇人的墓前空空荡荡的……
  两年后,公墓管理员路过妇人墓前,无意中看见了在她的墓前多出了一束鲜花。而从那以后,吉在酒吧里唱的歌多了一首《请不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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