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大庆市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能充分反映大庆旅游的形象、特色、优势,准确体现大庆旅游的鲜明人文特色、历史文化底蕴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2.应征作品需在二十字以内,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创意新颖,简洁精炼,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以及易记易传的广告宣传效果。内容限于中文。
3.应征作品不得抄袭或剽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应征作品内容必须健康,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有悖于社会道德和良好风俗。
四、评选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和大庆市旅游局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获奖作品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奖励办法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在众多投稿作品中择优选择1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采用,给予原创作者一定奖励,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旅游局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励现金1000元。
六、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标题为“大庆市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材料”,并附有100~200字的宣传口号创意说明。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七、特别说明
1.投搞者最多可提交三条作品,可以个人、几人联合或单位集体投稿。
2.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外一切知识产权为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创意设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文稿,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参加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八、其他事宜
1.活动联系人:黄老师
3.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大庆市旅游局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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