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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500元/条 鸡西市开展征集旅游图片、旅游宣传口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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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4 19:0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6-24 19:17 编辑

2015年6月24日14:27鸡西政府网评论

  县(市)、区旅游局,兴凯湖管委会旅游局、当壁镇旅游局:
  为加大鸡西市旅游外宣力度,进一步提高鸡西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鸡西旅游文化品位和内涵,调动全民热爱鸡西、宣传鸡西的积极性,发现和记录鸡西旅游景区的美好景色、城市发展及乡土风情,经市政府批准,现开展鸡西市旅游图片及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15年6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止。
  二、征集要求
  1、所征集图片及宣传口号应凸显美丽鸡西特点,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以及较强的旅游宣传效应,能够充分展示魅力鸡西的图片及宣传口号(图片涵盖鸡西辖区内旅游景区、城市建设及乡土风情等)。
  2、稿件形式和要求:报送图片为电子版(JPG格式、RAW格式、NEF格式、DNG格式、CR2格式、ARW格式、RAF格式等),文件不小于3MB,谢绝电脑创意,单幅、组照(照片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均可。
  3、报送图片及旅游宣传口号须有标题,并注明作者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参与活动作品要求时间为2014年以后的图片。旧版《鸡西旅游风光画册》中使用过的照片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4、参与征集图片及旅游宣传口号必须是作者原创,涉及版权及著作权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所有作品如发生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三、使用办法:
  征集评选入围图片数量300张,片酬200元/幅;征集评选入围口号20条,500元/条。鸡西市旅游局对本次评选入围的旅游图片及旅游宣传口号将获得使用权。
  四、报送方式:
  作品以报送、网上传递方式参加应征。报送地址:鸡西市旅游局(鸡冠区红旗路18号市政府232室),电子信箱:jxxccx@163.com,图文传输QQ342642096。
  五、评选办法
  市旅游局将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政研室、市文联、市文广新局、市传媒集团、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市摄影家协会等单位有关专家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对作者投送稿件进行专业评定。
  六、联系方式:
  鸡西市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对外合作科
  联系人:和发森  于婧   
  联系电话:0467-2351236
  传真电话:0467-2384266
  手机电话:13504860811  13903678090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此次图片、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此次征集活动后,将建立鸡西旅游图片库,供全市旅游系统在对外宣传和编印旅游宣传品使用。
                                      鸡西市旅游局
                                      2015年6月19日

http://hlj.sina.com.cn/jx/m/2015-06-24/142710393.html?qq-pf-to=pcqq.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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