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党委(党组),县委、政府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进一步提升盐池形象和品位,凝聚新时期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为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精神动力,经县委同意,2012年3月我县成立了“盐池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领导小组,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盐池精神”表述语,征集到200余条应征表述语。组委会通过网上讨论、邀请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次、反复征求各方意见,认为200余条应征表述语均未能准确概括新时期“盐池精神”。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盐池精神”表述语,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范围
1.征集时间:2015年7月1日—9月30日(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2.所有关心和支持盐池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内容要求
1.“盐池精神”表述语要有宽广的视野和号召力,要符合盐池县情、民情及人文、地理特色,准确反映盐池悠久的历史文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充分展示盐池人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
2.表述语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富有感召力,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
3.对所提出的“盐池精神”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简要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4.“盐池精神”表述语除完整表述外,可提交最能概括“盐池精神”的一个短语、一个词语。
三、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以普通信函方式提交。通信地址:中共盐池县委宣传部,邮编:751500。
2.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yanchi2007xcb@126.com。
3.以手机编辑短信方式发送至13895587079。
投稿请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来稿恕不退还。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再次征集到的作品,经“盐池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领导小组评选,评选出入围“盐池精神”表述语3条,最佳作品1条。奖励标准: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条,最佳作品奖励3000元/条。
五、几点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使用。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
联系人:冯美瑾
联系电话:0953-6018035
“盐池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