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浙南水乡摄影大赛
为展示温州山水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记录当代温州人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创新精神和感人事迹,彰显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特色与成效,宣传弘扬亲水、爱水、保水、惜水的思想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建设美丽水乡的氛围,特举办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摄影大赛。 活动组织主办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总工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协办单位: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温州市职工摄影协会、温州网。
征稿内容征稿内容分两类: 1、美丽水乡风光类:以集中展示温州江、河、湖、海、湿地等山水资源、优美自然风光、和谐生态环境,通过“五水共治”后的美丽水乡风貌(尤其是建设前后对比图)的照片; 2、五水共治纪实类:反映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新变化、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反映全民参与“五水共治”的新风尚,实施“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建设过程中人、物、事。尤其是工程建设者和广大网友通过手机随手拍,记录“五水共治”工程建设中挥洒汗水的生动感人画面。
征集时间截至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所有参赛作品均要2014年10月30日之后拍摄。
奖项设置1、风光类和纪实类分别设置金奖作品各1幅,奖金各5000元;银奖作品风光类4幅、纪实类6幅,奖金各3000元;铜奖作品风光类15幅、纪实类25幅,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作品风光类40幅、纪实类60幅,奖金各300元;入围奖若干名,奖金各100元。 2、同一作者获优秀奖、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同类金、银、铜奖的作者不重复。以上入选作品均发荣誉证书,温州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3、部分参赛作品,将在温州网展示,在报纸选刊佳作。 4、鼓励广大工地建设者和广大网友参赛,对有价值的建设工地作品给予适当倾斜。
请作品投稿1、本次摄影大赛专门开设征集摄影作品官方网站,域名:www.photo0086.com(影像传媒网),同时链接到温州网及支站、温州外宣网、温州摄影家网站、温州水利网、温州市总工会网站等网站。所有征集作品必须在官网上投稿。作者把不同内容的作品分别上传到山水、人文、建设、管理等分类栏目上,同一作品不重复投稿。 2、上传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横片长边1024像素为限,方片边长800像素为限,分辨率72dpi。作品不论彩色、黑白、风格、形式、题材、单幅、组照均可参加,提倡创意作品,鼓励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作品,组照的每张照片必须注明:xx组照之一、xx组照之二,以此类推。 3、征集作品上传之后公开展示,并接受网友投票打分,网友的评价和分数可作评选的参考依据。上传作品必须加注题目名称、图片说明以及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这将作为作品评选的一个重要参考内容。上传作品可用网名,但必须提供作者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兑奖,个人信息隐藏后台,严格保密。 4、本次征集活动旨在展现真实的温州“五水共治”,上传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不收复制、拷贝、翻拍等手段获取的他人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合成、添加等技巧,在色彩、色阶、局部修饰去污点等方面可作适度调整)的作品参展。宽幅作品可以多张拼接,其他要求不变。 5、上传到征集官网上的所有作品,著作权属于原作者,未经原作者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拷贝用于他处。获奖作品兑奖后,主办方若需要将作品用于非盈利的宣传、展览、海报和专题画册,则不再支付稿酬。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与组委会无关。 6、若有不符合本次征集主题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作品,则删除不予参加评选。凡符合主题要求的所有新、老作品,无论在以往各种影赛中获奖与否都可以投稿参评。 7、评选结束后,获奖的作者必须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高分辨率的原始数字影像文件(接受专业图片格式的电子文件)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8、投稿者上传作品成功,则视为同意以上要求。择时举行大型摄影作品展览,同时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另定,届时将邀请广大影友参加。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和市摄影家协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通过“线上”在线评选,“线下”现场评审。
未尽事宜另行在官方活动网站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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