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12 09:31 编辑
凤凰山古称龙山、和龙山,清初乾隆皇帝赐名改为“凤凰山”。凤凰山旅游景区集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和人文景观于一体,现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AAAA级旅游景区。因其悠久浓厚的佛教历史文化和佛祖舍利的供养,被誉为“佛教圣地”。
为进一步提升凤凰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便于景区更好地对外营销,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凤凰山旅游景区标志(LOGO)图案作品,诚邀广大广告企业、专业设计人员及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标志设计包括:中国朝阳凤凰山旅游景区(Chaoyang Phoneix Mountain Scenic Resort,PRC)中英文字样;LOGO标志图案。 二、背景资料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2、图标应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具备国际传播的普适价值,符合凤凰山特征和发展定位。 3、应征作品需提交电子文件,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字数不超过500字。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4、设计者注意保存设计稿原始文件,作品入围后须向征集方提交该作品设计稿原始文件,设计者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报送均可。 四、赛程安排 1、LOGO标志征集阶段:2015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2、网络投票阶段:2015年9月1日至9月15日 所有参赛作品同一时间在景区网站(www.fhs.gov.cn)和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ysfhs)上公示,并接受网络投票,得票多的3幅作品直接进入终评。 3、LOGO标志评选阶段: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网络投票最多的3幅作品将和专家初评的2幅共同参加终评,并由专家组进行最终评选。 4、颁奖时间:2015年10月20日前 五、奖项设置 1、设征用奖一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设优秀奖四名,每名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2、如果没有一件作品被完整采用,主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借鉴和完善设计,对其作品有所借鉴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六、其他须知 1、朝阳市凤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对征集作品具有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并对此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2、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参赛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如有著作权纠纷,由设计方案提供者负责。
3、凡此次活动的参与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4、联系方式: 凤凰山旅游景区管委会招商局 电话:339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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