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报业杂志社
援助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报协网、中国报业书画艺术研究院、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中国产业经济数据库、中报传媒研究院等。
二、参赛对象
中央新闻单位、各省(区市)报协、各报社(集团)、各广播电台、各电视台、新媒体等相关传媒单位的摄影记者、摄影工作者以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摄影内容及奖项
1.最美人物类(组照)
各传媒单位的领军人物以及采编、经营人员有意义的传媒人生;新媒体包括博客、微博、微信、网络意见领袖等传媒人的经典生活。
2.最美风景类(单幅)
全国传媒单位标志性建筑物,以及形象标识、品牌物体驻地风景名胜等能展示媒体精神风貌和实力的物件。
3.最美艺术类(单幅)
与中国传媒品牌人物、风景等相关的综合类艺术图片。可以进行后期电脑艺术加工制作,突出品牌艺术特色。
四、参赛要求
1.摄影作品要富有时代气息、视角独特、构思时尚新颖。杜绝雷同、模仿、抄袭和不实之作。“最美人物”、“最美建筑”作品必须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参赛作品限电子版JPG格式,尺寸不低于1200x1800像素(或大小在5MB以上)。作品允许对色调、色阶等效果作适当调整。“最美艺术类”数码合成作品要注明。
2.参赛作品单幅限报1—2幅,组照每组4—6幅。
3.作者信息:文件内注明作品标题、说明(附文在1500字以内)以及摄影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评奖程序
1.征文大赛由中国摄影家协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报业协会等单位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各类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评审结果在中国报业杂志、中国报协网上公示后,颁发证书并进行表彰。
六、投送方式及截稿时间
1.电子邮件投送:通过电子邮件投送,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最美品牌摄影参赛作品”。
或刻录光盘,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9号楼411室(注明“品牌摄影参赛作品”),邮编:100733。
2.截稿日期:2015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所有参赛摄影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对外宣传、公益等宣传活动,并在中国报业杂志、中国报协网、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等媒体刊发,不另付稿酬。主办方保留对此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3. 本次评选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欢迎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赞助、冠名,支持最美传媒品牌公益评选活动。
咨询电话:010—65363855
联系人:王鑫
中国报业杂志社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