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9-8 08:18 编辑
机关各处室、各地市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石油安全管理工作,吸取“11.22”及天津港瑞海“8.12”重大事故经验教训,积极发动全员彻底排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公司团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及《青海石油分公司“我为安全作诊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公司开展“我为安全作诊断”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要内容 按照青海公司HSE安全体系检查标准,针对加油站、油库及施工现场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 1.安全综合管理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检查台账、应急预案、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 2.油罐区安全管理方面:油罐区、作业区、输油管线及安全附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 3.发油区安全管理方面:站房、罩棚、加油机、加油卡系统及安全标志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 4.配电系统及消防系统安全管理方面:发电间、配电间及电器线路、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面:收、发油作业,检、维修作业新造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 6.其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 二、活动期限及报送方法 本活动征集时间为9月初至12月20日。活动参加人员需拍摄一张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的图片,并备注文字说明安全隐患发生的情况、会导致什么后果及解决的方式方法等,通过手机、微信、QQ群、邮箱发送至省公司纪检监察政工处或安全数质量处即可。 三、活动参与对象 此项活动面向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基层一线员工。 四、评选工作及奖励 (一)评选工作 省公司成立征集作品评选工作小组,由李炜书记任组长,安全数质量处、零售管理处、公司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 (二)奖励 省公司团委会同安全数质量处、零售管理处每周对征集的作品进行整理,每周五将评选的优秀作品报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 并在每月月底对上报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进行综合评比,每月评选“我为安全作诊断”成果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分别给1000元、8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评选标准及奖励资金由安全数质量处负责) 五、优秀作品运用 省公司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青海石油分公司团委微信平台、微博及《青海石油报》及时转发到基层员工中,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安全隐患及好的做法案例在全公司展开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和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确保活动的影响力和效果。 联系人: 省公司纪检监察政工处 赵明 0971-4391266 18697119483 邮箱:136773154@qq.com 省公司安全数质量处 魏中明 0971-6314628 13734663577 邮箱:326733644@qq.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M5NDIxMg==&mid=214269622&idx=1&sn=efd8579cc91b7a100cc0abe5c4a32220&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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