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林地处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西北部,西与山水武宁相望,北与三溪桥接壤,东邻江上,南与云居山比邻。全镇总面积172平方公里,呈“五山四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地貌,最高海拔960余米。这里青山含黛,绿水如蓝,一年四季景色宜人。柘林之美,美在山水,山水之美,美在生态,放眼望去,宛如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卷,一级水质,一类空气彰显原生态。大自然赐给柘林久远财富,人们倍加珍惜和保护,在保护中加以发展。 柘林镇资源十分丰富,历史文化厚重,集名景名人(三国八景、明朝刑部尚书魏源)、名区(国家风景名胜区—柘林湖)、名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名泉(天然温泉—庐山西海国际温泉度假村)、名村(都市般村庄易家河新村组)、名鱼(柘林水库淡水鱼—鳜鱼)、名果(有机柑桔)、名流(桃花溪漂流)、名菜(高山野生罗汉菜)、名茶(高山有机白茶及野生茶)于一体。 、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反映柘林镇的新变化、新成就、新风貌,展示柘林的风光美、和谐美、人物美、风情美、乡村美,更好地打造柘林景区的休闲度假品牌,持续扩大柘林影响力,提升柘林文化品位,柘林镇团委举办2015年乐享柘林摄影征文比赛。热忱欢迎广大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一、活动主题:“乐享柘林.醉美乡村” 摄影征文大赛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柘林镇委员会 三、活动背景 以“我眼中的柘林”为基点,紧扣“乐享柘林”“醉美柘林”“发现柘林”,通过开展摄影、征文大赛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柘林人民、机关干部、青少年、企业员工的爱国热情,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柘林做出新的贡献……以文字或图片为画笔颜料,描绘出你心中的柘林。 懂得发现身边的美和学会享受生活中给予的一切,探寻只有你个性的美。只要觉得有趣或对你有意义的事物都可以动动手中的相机、手机记录下来,然后欢迎与我们共同分享你的心情和你所发现的爱,让这一份份对生活的爱通过我们发散出去,影响你、我、他。同时也可以配上些文字说明或故事描述,使每一个人都可以清楚了解到你所看到的柘林美景。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紧扣主题,对象可以是柘林的人、物、景; (二)征文作品体裁不限(如诗歌、散文、通讯等均可),字数不限,题目自拟; (三)摄影作品可以单张、系列等形式,题目自拟,可配文字; (四)不得抄袭; (五)在作品最后注明个人联系电话和邮箱(或写在邮件正文中); 五、奖励 本比赛设: (一)摄影组: 1、风光组: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一等奖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二等奖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三等奖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优秀奖5名 奖品及证书 2、人文组: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一等奖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二等奖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三等奖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优秀奖5名 奖品及证书 (二)征文组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真”2篇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善”2篇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美”2篇 奖品及证书 发现乐享柘林.醉美乡村优秀奖4篇 奖品及证书 六、活动内容 (一)时间
1、征集作品:9月8日—9月20日 2、筛选作品:9月21日—9月23日 3、展出时间:9月24日—9月30日 (二)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对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选 届时将邀请评委公平 公正公开评选 (三)展出支持:大江网、宣传栏、微信公众号 七、征稿细则 1、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制为4-8幅。 2、投稿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3、作品必须取材于柘林镇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以及后期中存在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处理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工作人员共赴拍摄地,勘察确定作品在柘林地域范围内拍摄和作品后期中没有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1M)。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7天)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微信号青春柘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禁止用其它人的名誉投送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参赛图片、文章请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193426337@qq.com,或交纸质版至柘林镇政府办公室;邮件标题请以“姓名+作品名称+电话号码”作为样式,并注明拍摄地点与拍摄时间,否则不予参评。 咨询方式:07923060011 18370283677 QQ:2193426337(吴女士)
地址:江西省永修县柘林镇政府老楼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UzMjc2MQ==&mid=210188804&idx=1&sn=0df1536c695344c12f047ad7ca37cef7&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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