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8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山东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树立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山东省农业厅现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图案、卡通和广告语。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24时(北京时间)止,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之后寄达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均不采用。
二、应征资格
(一)国内外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创意的专业机构或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寄达应征作品时,必须附《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图案、卡通和广告语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图案、卡通和广告语应征作品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转让承诺函》)。
(三)山东省农业厅有权对应征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作品采用与否。
三、应征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单位有关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充分体现山东农业大省和农产品贸易大省的基础地位、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物产资源等特色,表达出山东农产品的优质、营养和美味的特点,同时挖掘齐鲁农耕文化和“一山一水一圣人”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创意新颖,视觉时尚,符合国际惯例,避免与宗教信仰、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冲突,充分体现国际性,便于全球推广。
(一)整体品牌形象图案(含图案中英文名称) 应征作品应由英语字母或拼音构成,简洁、明快、含义明确,便于识别和记忆,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可以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纸张规格为A4纸,彩色打印,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和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二)卡通(含中英文卡通名称)
卡通名称亲切,便于记忆和传播。设计形式须为平面彩色设计。所用材料必须得当,工艺简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采用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加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三)提供一套完整的VI系统设计。即以整体品牌形象图案与卡通为基础的VI基础设计系统和以办公事物用品设计、广告宣传规范、销售店面标识系统、商品包装识别系统、展览指示系统等为主要内容的VI应用设计系统。
(四)广告语
采用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主题鲜明、简短明快、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国内外传播。
(五)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评选。对于每一应征作品,应征单位应提交包括《作品设计稿》、《报名表》、《转让承诺函》等三份文件,其中,图案和卡通作品设计稿应包括绘制形象、中英文名称和设计说明。否则,概不采用。所有应征文件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设计说明要详细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名称的含义。
四、应征作品提交
(一)应征单位或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二)形象图案、卡通及VI系统设计,不拆分征集。
(三)应征作品以邮寄方式送达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直接送交等其他任何方式。
邮寄单位:山东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山东省农业展览馆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504室(邮编:250013)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4楼A19房间(邮编:250012)
联系电话:0531-67866094 053186121926
联系人: 朱晓峰 马彩凤
(四)自应征单位向山东省农业厅投递之日起,即视为应征单位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同意放弃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征集规则要求的,应征单位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五)《征集启事》、《报名表》、《转让承诺函》的下载地址:山东省农业信息网(http://www.sdny.gov.cn/)和凤凰网(http://sd.ifeng.com/ 六、奖励
(一)入围奖
1.从应征形象图案、卡通及VI系统设计作品中评选入围作品3件,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
2.广告语评选入围作品3件,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最终采用奖
1.从形象图案、卡通及VI系统设计入围作品中录用1件,作品奖励人民币30万元(含入围奖励)。
2.广告语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单位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奖金在商标注册审核通过后30日内兑付。若注册审查不能通过,视为没入围作品,将从另外入围作品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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