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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湖北省湖泊保护主题LOGO和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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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之王突出贡献论坛元老优秀版主宣传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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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07:5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


    为进一步宣传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爱湖、护湖、惜湖、美湖的氛围,切实为实现“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发展战略作贡献,湖北省水利厅、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开展湖泊保护主题宣传作品公开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


二、作品种类


湖泊保护主题LOGO,湖泊保护主题宣传标语。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湖泊管理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团体及个人。


四、作品要求


湖泊保护主题LOGO及宣传标语应征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违反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一)湖泊保护主题LOGO


1.富含“湖泊保护和治理元素”,体现湖泊保护特色;


2.有较强现代感和较高的艺术性,创意独特,寓意深刻,表现形式不拘一格,易识易记;


3.应用性强,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


4.须附简短的创意说明,阐释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二)湖泊保护主题宣传标语


1.符合《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2〕90号)相关规定;


2.吻合湖泊保护实际;


3.具有创造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4.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富有美感;


5.文字精练、简明易记、琅琅上口。


五、征集规则


1.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内容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如出现相同时间相同内容获奖作品的多名应征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3.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所有应征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提交


1.以邮寄方式投稿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的,截止时间以主办单位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精度不小于1.5M,文件格式为JPG或BMP。


3.应征者应提供包括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在内的基本信息。


4.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联系人:游翔;联系电话:027-87221845;电子邮箱:411864421@qq.com


七、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评选共包括初评、终审、公示、颁奖4个程序,主办单位根据初评入围作品质量及在“湖北湖泊网”(www.hubeilake.gov.cn)的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终审,公示时间为1周。


2.本次征集设主题LOGO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和优秀奖10个;设主题宣传标语一等奖1条、二等奖2条、三等奖5条和优秀奖10条。


3.主办单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励1000元,三等奖励300元。凡以单位、集体组织、团体名义应征者,不再对各成员进行奖励。




          湖北省水利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TQ1Nzc5NQ==&mid=400110779&idx=1&sn=e7f1e434fee55f04b2e850e6f6989c97&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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