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深化“唱响大庆幸福谣 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国力量、传播正能量等方面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热情,增强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庆市委宣传部、大庆市文明办、大庆新闻传媒集团决定面向全市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理想信念。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引导人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志愿服务。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持续叫响大庆“日行一善·温暖百湖”志愿服务品牌。 5、好人好事。大力宣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创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好人好事。 6、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7、家风家训。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民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8、遵德守礼。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围绕“文明就餐·节俭惜福”主题,倡导不剩饭、不剩菜、理性消费、文明惜福理念;围绕“遵守公德·文明旅游”主题,引导人们摒弃陋习、文明出游,遵守秩序规范,树立文明有礼形象;围绕履行《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引导网民遏制低俗信息、抑制网络脏话、弘扬社会正气。 二、创作要求 设计制作“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突出大庆特色,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1、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广告创作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 3、倡导风格多样、百花齐放,丰富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符合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 4、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 三、作品要求 此次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分视频类、音频类、平面类、文字类、新媒体类五类。 (一)视频类:作品制成DVW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20dB,时长最长为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有1分钟彩条、3秒片名标题版及3秒倒数显示,每件作品留出10秒间隔,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附创作文案。 (二)音频类:作品为标准普通话,制成mp3格式音频文件,时长在60秒以内,附广告词文稿。 (三)平面类:文件名格式为“作品名.jpg”,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作品规格为A3,颜色模式CMYK,附创意说明。 (四)文字类:作品为宣传标语、口号、广告语,语言为中文,字数在20字以内。 (五)新媒体类:微博、微信、彩信、炫铃、微电影作品要求短小精炼,易懂易记,可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单幅作品时长最长30秒钟,可设计系列作品,便于大众传播。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 五、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广大市民和各县区、委办局、高等院校、媒体机构、广告公司等。 六、作品递交 市直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参加评选活动的作品直接交市文明办,各县区参加评选的作品由当地文明办汇总后统一报市文明办。上报作品请标明报送人、制作人等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2)现场递交:需以光盘形式(CD、DVD等)提交,地址:大庆市政府1025室大庆市文明办创建科,电话0459-6100661。 七、组织评选 2016年1月,主办单位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评初审,通过市民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将优秀作品按五个类别分别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公益广告作者给予适当奖励。 八、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自备源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2、对于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恰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 3、部分获奖作品将由市文明办推荐用于全市公益广告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灯箱、显示屏、网络、手机终端、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等进行展播。 大庆市委宣传部 大庆市文明办 大庆新闻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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