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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2017•爱你一起”,浙江大学校园歌曲征创唱系列活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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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2 11: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筚路蓝缕,百廿兴学,海纳江河,弦歌不辍。2017年,浙江大学将迎来120周年华诞。为了充分展示两个甲子以来浙江大学深厚的校园文化文艺底蕴,挖掘保存、传承传唱经典之作,激发广大校友和在校师生的爱校情怀,遵循校歌所载“礼主别异兮,乐主和同”之精神,让“浙大好声音”代代相传并迸发新声,歌以咏志,以歌传情,向建校120周年献礼,学校多个部门将联合举办以“2017•爱你一起”为总主题的浙江大学校园歌曲征创唱系列活动。
  系列活动内容包括“校园歌曲大家推”暨浙江大学原创校园老歌征集(推荐)活动,“校园歌曲大家创”暨浙江大学校园歌曲及120周年校庆主题歌曲创作大赛,“校园歌曲大家唱”暨浙江大学校园歌曲、校庆主题歌曲歌咏展演等若干部分。系列活动由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筹委会主办,承办单位包括学校公共体艺部、发展联络办(校友总会)、离退休工作处、校工会、校团委,以及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学工部、研工部、出版社、档案馆、继续教育学院等。  现将本系列活动尤其是“征创”环节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征创构成
  1.浙江大学原创校园老歌征集(推荐)活动。下文简称“A类活动”或“校园老歌”。
  2.浙江大学校园歌曲创作大赛。下文简称“B类活动”或“校园新歌”。
  3.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主题歌曲创作大赛。下文简称“C类活动”或“校庆主题歌曲”。
  二、参与对象
  征创活动面向浙江大学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全球校友开展。鼓励参与者(浙大人)酌情邀请社会热心人士共同组队参与。
  三、截稿时间
  征创收稿截至2016年4月1日17:00。
  四、作品要求
  1.作品时间与参与主体:
  ① A类活动广泛征集(推荐)自求是书院成立以来至2015年1月1日之前浙江大学各个历史时期师生原创并在当时校园内外广为传唱的歌曲,歌曲的词作者、曲作者、首唱者或公认的代表性歌者三项中,须至少有一项曾为或现为浙江大学(包括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学生或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浙大在各个历史阶段曾经创作或出版发行的歌曲,可以作为被推荐歌曲对象。推荐人可以是被推荐歌曲的词、曲主创者(自荐),也可以是其聆听、传唱爱好者或者其创作、传唱情况知情人等(他荐)。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还可以是校内有关职能单位部门,或有关社会热心人士。发生自荐、他荐、集体推荐重叠情形时,均为有效参与者。
  ② B类活动接收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期间原创的浙江大学校园歌曲(词曲以及歌样)参赛。词曲作者两项中,须至少有一项为浙江大学学生或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或校友。参赛者原则上要求词曲作者合一,词、曲作者非同一人或存在同署一人以上名字情形时应组成团队参赛。
  ③ C类活动接收即日起至2016年4月1日期间本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友原创的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主题歌曲(词,或曲,或词曲及歌样)参赛。允许参赛者仅以作词或作曲的形式参赛,鼓励、提倡词曲作者合一。欢迎社会热心人士独立参赛,与“浙大人”联手合作更佳。
  2.作品内容内涵:
  征集(推荐)的“校园老歌”以及创作的“校园新歌”作品须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情感真挚,能够反映、衬托时代风尚以及浙江大学校园文化风貌,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校园气息。歌曲音乐风格、题材、形式不限。
参赛的“校庆主题歌”作品须主题突出、风格鲜明、内容充实、感情浓郁、针对性强,适合浙江大学在迎庆建校120周年期间多种场合尤其是重大的庆典活动、庆祝晚会上使用,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传唱生命力。
  3.作品技术指标:
  被推荐的“校园老歌”须包含完整的词、谱(简谱、五线谱任选一种或同时提供),有音像唱片制品的,请同时提供。“校园新歌”、“校庆主题歌”歌样需要配器演唱,不得已也可以清唱,合唱、合声等不限。请在专业或近似专业声学环境中录制歌样,做到声音清晰明亮,音质音效俱佳,采样率 96KHz,量化级 24bit,立体声通道,无损压缩,WAV格式。
  4.作品真实性、原创性:
  “校园老歌”必须为真实存在的歌曲。“校园新歌”、“校庆主题歌”作品必须为真实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未公开发表。如有原创真实性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如存在、发现一稿多投现象,将责令参赛者明确投稿时间先后和意愿,再作合理处理。
  五、成果奖励
  1.通过征集(推荐)和创作评比,由专家评审(或结合网络评选)形成“校园老歌榜”和“校园新歌榜”,并作为“校园歌曲大家唱”歌咏展演活动曲库进行传唱,以及进行音像文化产品开发与保护。
  2.设立推荐奖若干,对成功推荐原创流行“校园老歌”者给予物质性及荣誉性奖励。设立“校园新歌”创作和“校庆主题歌”创作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若干,奖励包括奖金、奖品、证书等。其中一等奖(新歌3个;主题歌1个)奖金人民币3000元(含税),二等奖(新歌4个;主题歌2个)奖金人民币2000元(含税),三等奖(新歌5个;主题歌3个)奖金人民币1500元(含税)。专业评审时根据作品水平情况,部分等级奖可作减量或空缺处理。
  3.校园老歌、校园新歌、校庆主题歌的词作者、曲作者享有署名权,标志性演唱者进行特别说明,活动主办单位和浙江大学有权将该(些)歌曲用于学校文化保存和主题宣传,在相关活动中按计划使用。
  六、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6年4月1日接受报名和作品收稿(截稿时间2016年4月1日17:00)。
  2.2016年4-5月,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终评。酌情进行网上票选。
  3.2016年5月21日前后,公布结果,活动颁奖,并正式发布浙大原创“校园老歌榜”、“校园新歌榜”。
  4.2016年5-9月,专业音乐制作、录音制作;初步传唱。
  5.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歌曲汇编,进一步校内外传唱,以及酌情录制歌曲MV。
  6.2017年1-5月,持续传唱,酌情组织“爱在一起”浙大好声音大型聚会活动;汇编出版校园歌曲CD(及MV)等。
  七、报名方式
  1.在征创活动截稿(2016年4月1日17:00)之前,完整填写有关应征表(见附件1)、参赛表(见附件2),同步或按照约定时间报送“校园老歌”歌曲制品、“校园新歌”和“校庆主题歌”歌样等作品材料,将应征表、参赛表电子件统一发送至指定收稿电子邮箱2017anyq@zju.edu.cn。同一参与者报送同一活动多部作品时须一次性报送,且一品一表。表格材料电子件的文档名和电子邮件的主题名,请按照“2017anyq老歌/新歌/主题歌+歌曲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的统一格式命名。
  2.以上材料发送电子邮件不方便的,可以选择通信邮寄。通讯地址:310058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月牙楼604-1室,韩老师(收)。邮寄材料时,请在盘片实物和信封上统一标注“2017anyq老歌/新歌/主题歌+歌曲名”字样。
  3.垂询电话:0571-88206671任老师(接受本校在校学生咨询)/87952763王老师(接受本校在职教师员工咨询)/87951618张老师(接受本校离退休人员咨询)/88208981汪老师(接受浙大校友咨询)/88208817韩老师(接受社会热心人士咨询,以及有关通信邮寄事宜的咨询)。
  八、特别声明
  1.B类活动、C类活动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浙江大学所有。
  2.最终正式指定的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主题歌曲,将根据作品艺术水准从本次“校庆主题歌”创作大赛等级奖作品中遴选或改编产生,或者从本次大赛之外的其他渠道产生。
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筹委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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