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石阡广播电视台形象,增进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石阡广播电视台台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体现石阡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二)台标要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三)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四)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五)与其他广播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2月3日 三、投送要求 (一)应征作品为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台标图案必须填色,并注明标准色。 (二)应征作品需附8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并签署《石阡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石阡县广播电视台,由石阡县广播电视台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石阡县广播电视台所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四、评奖办法 (一)本次征稿采取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相结合,分值为100分,其中,专家评审占80%,公众投票占20%。 (二)奖励名额3个,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五、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发送至邮箱或直接送到石阡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联系人:费主任,联系电话:0856-7650445,邮箱QQ232595719。
石阡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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