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将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在校内征集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证书设计方案。欢迎全校师生员工踊跃参加。
一、征集内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证书内芯及外壳 (含英文版副本)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5日 三、征集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四、设计要求1、学位证书尺寸为A4规格,横、竖版均可。 2、学位证书应庄重美观,含学校标志性元素,并含一定的防伪标识。 3、学位证书内芯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同身份证信息)、2寸照片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 (4)学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5)校长签名 (6)证书编号(16位阿拉伯数字)。 (7)发证日期 4、学位证书内芯及外壳材料选择应考虑印制的可行性,方便使用和留存。 5、本次方案征集同时对学士、硕士学位证书进行。不同层次学位证书板式相同,色调不同。 6、每个方案均需提交两个版本,分别对应“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五、设计方案提交方式
六、活动评选和奖励 1、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网上提交全校师生员工投票,择优评选出入围设计方案3件。最终由校学位委员会投票确定最终入选方案。 2、入选方案作者将获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设计方案入校史馆陈列。其他入围设计方案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 3、所有征集方案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入选方案的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与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入选方案的设计者不能将方案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未入选方案可自行处理。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YwNDE2Mw==&mid=401898239&idx=1&sn=e9ede01d9790185c9e107930521c1ebc&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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