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展示TOPSPORTS形象,丰富企业形象推广与文化宣传形式,体育事业部拟制作一款能直观表现企业形象的TOPSPORTS卡通吉祥物,现特举办“TOPSPORTS企业形象吉祥物设计”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体员工征集TOPSPORTS卡通玩偶设计方案,具体细则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6年3月31日
活动启动:2015年12月15日体育总部下发活动通知
地区推广及初评:2015年12月16日—2016年2月28日
地区提交送选作品: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7日
网络人气票选 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5日
体育总部终评: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31日
结果公示:2016年3月31日
二、征集、评选
◎参选资格
体育事业部全体员工均可参选 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均可。
◎征集、评选流程
体育事业部各地区根据体育总部颁布的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预选活动;
参选人员按地区活动组织要求,向所在区域活动组织方提交参选作品;
各地区对地区参选作品进行初评,每个地区评选出5个选送作品;
各地区向体育总部提选5个选送作品;
体育总部组织“网络人气票选”活动,从中选出“最佳人气奖”;
体育总部对地区选送作品进行最终评选 评出一、二、三等奖(3名);
评选结果公示,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作品由体育总部进行优化完善与后期制作开发。
三、设计原则与要求
(一)设计原则
1、主题突出,充分体现滔搏运动业务特点与企业文化特征,能传递出活力时尚、尽享运动乐趣的企业形象。
2、构思新颖,创意鲜活,色彩明快,直观生动,寓意贴切,卡通形象易于被识别,易于被记忆,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
3、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4、设计稿具实用性,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能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能够广泛运用于制作特许产品(玩偶、T恤、运动帽等周边)。
(二)设计方案提交要求:
设计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彩色设计图稿(AI、PSD、JPG均可),应包括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参考附件2),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2、填写《TOPSPORTS吉祥物设计征集作品登记表》(附件1),对吉祥物名称、设计图、创作理念进行说明文字形式的设计说明(吉祥物名称、创作理念等)。
四、奖项设置
(一)网络人气评选活动:由大众网络投票选出“最佳人气奖”:
设最佳人气奖1名,奖金8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二)体育总部的终评活动: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终评:
1、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2、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3、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4、优秀奖1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五、约定事项
为保证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顺利进行,参选人员应于应征前仔细阅读约定事项,如提交作品参与此次活动,便视为同意并遵守约定事项的全部条款。
1、自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2、所有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滔搏所有。
3、滔搏享有对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利。
4、所有应征作品若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特别声明版权所有情况,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应征作品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参赛个人、团体的其他过失而使公司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公司有权对参赛个人、团体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公司免受损失。公司同时保留向参赛个人、团体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此次征集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体育事业部总部及各地区承办方所有。
8、参选人员自提交参选作品之日起,视为接受本指导书的有关约定。
附件1:
“TOPSPORTS吉祥物设计征集”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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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者1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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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者2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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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者3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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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展示(正侧背面三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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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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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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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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