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2-28 13:11 编辑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以下简称“九运会”)将于2016年8月在黔东南榕江县举办。 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本届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榕江LOGO。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要求
(一)会旗:要求突出"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又能充分体现黔东南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包含“黔东南”“榕江”“2016”等要素。
(二)会徽:设计要求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竞技体育、民族传统体育的韵味,具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和黔东南榕江的地域文化特征。
(三)吉祥物:要求体现黔东南榕江地域文化特征,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形象可爱、命名恰当。
(四)榕江LOGO:含榕江文化和地标符号,图案色彩简洁明快,具有艺术性和创新性,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有视觉冲击力,作品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以上会旗、会徽、吉祥物、榕江LOGO须用彩色图形设计,提交A4彩色稿一式10份,并将创意文字、色值配置等附设计稿于后(另附电子稿)。
(五)会歌:要求旋律优美、和谐、易于传唱。歌词要求反映黔东南榕江蓬勃向上的民族精神风貌和欣欣向荣的美好前景,旋律欢快、活泼,健康向上,充分体现黔东南和榕江团结进取、拼搏向上的体育精神。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交正规CD(含人声及伴奏),并附词曲作品谱面(简谱或五线谱)电子版本。用简易乐器录制未经过配器处理的作品为无效作品。
二、评选、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报主办单位同意备案后,确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主吉祥物、榕江Logo最终获选作品。评审结果将在黔东南日报和榕江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rongjiang.gov.cn/)。
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榕江LOGO各设入选作品奖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12000元,优秀作品奖各2名,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元。
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缴纳。
三、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截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应征者填写《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榕江LOGO征集人信息表》请登录榕江县政府网站http://www.rongjiang.gov.cn/下载表
(二)应征人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应征人须签署《著作权确认书》(请登录榕江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rongjiang.gov.cn/)下载表格。
(四)应征作品的创作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请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五)应征作品请送至或邮寄至“贵州省榕江县委宣传部(邮编:557200)”,信封上请注明“黔东南九运会(XX)征集”字样。并将应征作品以附件的形式发至:rjxwxcb6622182@163.com。邮件主题为:“黔东南九运会(XX)征集”字样。联系人:韦贵金 ,联系电话0855- 6622182。
(六)应征作品一经选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组委会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额外报酬和费用。
(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Q3MzYyMA==&mid=402267763&idx=1&sn=8790f7542605ad07250d8536bda44011&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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