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31 10:08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以影像创作的方式艺术地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彰显广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形象和风采,激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创新活力,同时引导公众关注精神文明建设,激发公众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热情,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发展。政和县文明办联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县支行、政和县摄影家协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政和·文明家园”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政和县委文明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县支行 承办单位:政和县摄影家协会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本次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成立组委会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设在政和县城关南大街35号(县良种场内)政和县摄影家协会办公室,联系人:吴高华,电话:13809587698(县委文明办),余明传,电话:13905999614(摄协),郭隐龙,电话:13509541092(摄协)。协会电子邮箱:zhxsyjxh@163.com。 三、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截稿。2016年5月上旬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 四、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政和县摄影家协会所有会员。 五、征集内容: 1、践行核心价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机关) 2、凝聚正能量(表现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展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热潮) 3、聚焦绿色发展(展现金融支持“三农”、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4、树立新风尚(展现群众生活环境、城市建设和人文环境) 5、办好事办实事(展现学雷锋活动成果,表现窗口行业优质服务) 6、丰富道德内涵(展现思想道德建设成果) 7、树立法治思维(突出表现普法成果,体现法治建设) 8、引导知行合一(展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成果) 9、改善文化民生(展现文化服务成果和文化环境整治成果,展示优秀文艺作品) 10、贯通社会管理(把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融会贯通,与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展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成果) 按照以上内容要求,作品必须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突出主题,能直观反映其活动过程中有关主体、场景等要素;人物作品(个人和群体影像)要反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广大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形象和风采;所有选送作品应体现艺术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六、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 1、欢迎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和社会人士提供符合要求的摄影作品; 2、欢迎有关媒体和摄影相关机构参与作品推荐,广泛动员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者提供作品,也可针对重点创建活动、创建成果、创建人物自行组织实地拍摄,并按照摄影作品征集要求组织对作品的筛选 ,推荐能真正体现本单位及本专业领域文明创建特色的优秀作品。 3、为便于摄影人创作,从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4月底,政和县摄影家协会将按照征集内容要求到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单位进行拍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选送作品参评。 2、各部门、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单位需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选送摄影作品报送至政和县摄影家协会。报送格式要求,本次作品征集只接收电子文件,作者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是胶片作品,请扫描为电子文件后提交。文件类型为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 3、选送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4、送选作者应对投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送选作者本人承担,并取消其送选资格。 5、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以近年拍摄的为主,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以及简要的文字说明,以便更好地诠释作品。 6、入选作品的选送单位,在文明单位评选中可适当加分。 (三)、评选办法 主办方和承办方将邀请摄影界人士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对本次征集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100幅作品。 (四)、奖励办法 对所有入选作品的作者每幅奖励100.00元,航拍作品每幅奖励200.00元,组图根据每幅里的张数,每张奖励50.00元。 (五)、成果应用 1、入选作品将在适当的时候在我县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摄影展中展出。 2、入选作品将在政和县电视台刊播,在《政和资讯》报刊登,扩大受众面。 3、入选作品将作为政和县文明办选送推荐作品,参加南平市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摄影展。 七、公告方式: 评选结束后,所有入选作品将在政和县的有关媒体公告。所有公告作品,作者必须在7日之内把原片发到邮箱:zhxsyjxh@163.com或3049670300@QQ.com,承办方将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承办方将另选入展作品。 八、特别说明: 主办单位在支付奖励稿酬后,主办和承办单位政和县委文明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县支行,政和县摄影家协会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宣传该办、该行、协会或该办、该行、协会主办的展览、出版画册等非商业性质活动,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请认真阅读征稿要求,参加本活动视为已同意以上各条款。 本次“农行杯”政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中共政和县委文明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县支行 政和县摄影家协会 2016年1月26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DEyNTE2OA==&mid=401705312&idx=1&sn=58f912f216233750d52d2c08a03684da&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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