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丰富和活跃本市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拓展和巩固适合少年儿童互动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定于2016年3月至5月举办天津市第二届“天津好童声”少儿歌手大赛。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放飞少年中国梦·唱响天津好童声”为主题,以发现和培养“天津好童声”为目标,以少儿歌手大赛为载体,鼓励少儿声乐作品的艺术创作,推介更多更好少儿歌曲的学习传唱。搭建充分展现全市少年儿童歌唱天赋的最诚信、最真实、最阳光的梦想舞台。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承办单位: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 北方网 为了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将成立由相关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 三、大赛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爱好演唱,年龄在4岁至12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 (二)组别设定 独唱分: 儿童组 (2010年至2012年出生)4—6岁 少年A组(2007年至2009年出生)7—9岁 少年B组(2004年至2006年出生)10—12岁 重唱、合唱不分组别 (三)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的内容必须健康,阳光,适合少年儿童歌唱和欣赏的古今中外曲目及新创作的少儿声乐作品,鼓励原创作品参赛。 (四)比赛形式及要求 1、比赛分独唱、重唱(2-8人)、合唱(小合唱9-20人、大合唱21-50人)三种形式; 2、参赛选手三种形式均可兼报。 3、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参赛选手可以在初赛和决赛中演唱同一首歌曲,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曲目参赛。参赛曲目不得超过5分钟。 4、大赛实行十分制计分,原创作品加0.02分(原创作品在初赛阶段演唱,作品需提供词曲作者书面授权并在报名是同时提交,否则不予加分)。决赛阶段增设声乐形式以外的才艺展示部分,才艺展示最高分为0.10分。演唱得分和才艺展示得分相加满分为10分。 5、伴奏形式:伴奏形式不限,大赛组委会提供钢琴。选手自备伴奏CD光盘或MP3文件,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1、儿童组、少年A组、少年B组、重唱与合唱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比例为总参赛作品的10%。 2、参赛选手均可获得鼓励奖;入围决赛选手均可获优秀奖;获得等级奖选手的辅导老师可获得辅导奖。在大赛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颁发组织奖。 3、本次大赛通过北方网跟踪报道,并在网上投票,根据选手网络所得票数多少评选出前10位选手授予最佳人气奖。大赛获奖选手,还将按照组委会的安排推荐参加天津市相关大型公益性文艺演出。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初——3月底 (二)报名地点: 1、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大厦A座609) 咨询电话:23391217 59959107 2、各区县文化馆 河东区文化馆 (河东区新博路与新姿路交口) 咨询电话: 2421 2616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赛:2016年4月中旬 决赛:2016年5月中旬 颁奖及汇报演出:2016年5月底 地点:部分区县分赛场及光华剧院 六、报名须知 1、参赛选手需填写详实的报名表一份(联系方式须提供两个联系电话); 2、参赛选手需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户口本或学生证) 3、参赛选手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4、原创作品不接受在网上及各文化馆报名,参赛者需携带作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作品词曲作者授权书原件及相关音频伴奏等。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Dk5ODAxNw==&mid=402146701&idx=2&sn=3e005a194bc1d1bcaa73666236be2c75&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