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构建数字文化馆服务体系,适应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广泛推广,从201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乐山市文化馆面向社会有奖征集LOGO。
作品设计要求 1、具有乐山本土文化元素,能体现嘉州群众文化内涵;
2、结合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思路,体现乐山市文化馆的示范带头作用;
3、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可于网络、广告、招贴、装潢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 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5、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奖励及版权归属 1、LOGO设计可以是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是团体合作;
2、作品需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投稿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在参送的作品中,市文化馆将对作品进行评审,并面向社会公布评审的最终入选作品;
4、被选定采用的LOGO作品,市文化馆将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另设三名入选奖,分别给予500元奖励;未被最终采用的设计稿,作者可自行处置;
5、设计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最终入围获选的作品将被视为市文化馆委托创作的作品,市文化馆可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最终形成市文化馆LOGO;
6、获奖作品产生后,即表示同意市文化馆拥有该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发表和使用。
活动参与方式 1、本次活动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16652136@qq.com邮箱,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3、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请注明来搞邮件的统一主题为“LOGO征集作品”。
4、联系人:甘老师,电话:0833-244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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