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4-7 19:08 编辑
2015年10月30日,梓潼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发出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梓潼形象宣传语(含城市符号)的启事,在启事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2月20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作品973条。2016年2月17日,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广新旅局、文化馆、政协文史委、作协、七曲山旅游开发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了评选。评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得票多少为准,确定初选作品共9件次,并于2016年2月26日在梓潼政务网里进行了公示。2016年3月28日下午,再次召集专家对初选入围作品进行了复评,并通报了公示期间接到的相关反映。经评选专家组研究决定: 一、针对网友反映初选入围作品“‘梓’要你来,幸福‘潼’在”、“梓·遇文昌,潼·圆梦想”两条不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的问题,经核实,2014年11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281号),文件中规定:“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据此,上述两件作品确有与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因而在复评中被淘汰。 二、初选入围作品“文昌故里,梓潼等你”、“文昌情,梓潼行”均属于两人分别投稿的雷同件,应按照《梓潼形象语征集启事》关于“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的规定,确定最终获奖者。 三、初选入围作品“文昌帝乡,美丽梓潼”公示后,接另一投稿者反映,其本人也投送了相同内容的作品。经核实,反映人确于2015年11月2日向征稿邮箱投稿形象语作品“文昌帝乡,美丽梓潼”,与公示入围作品属于两人分别投稿的雷同件,应按照《梓潼形象语征集启事》 关于“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的规定,确定最终获奖者。 现特向社会公示梓潼形象语最终评选结果。
http://www.ldc.zitong.gov.cn/govopen/show.cdcb?id=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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