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钓鱼镇形象宣传,努力扩大对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直观、形象的方式展示钓鱼镇的独特魅力和个性品味,更好地服务招商、促进发展,钓鱼镇党委、政府特举办“兴亚杯”钓鱼镇形象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钓鱼镇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1、准确把握钓鱼镇发展定位和形象特点,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充分体现钓鱼镇特色魅力、实质内涵和文化精髓,能够凝聚人心、服务招商、促进经济发展; 2、文字简练、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富有内涵,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投稿者须提供详实的“宣传口号”创意说明; 3、口号字数原则控制在20字以内,口号内容避免与其它市镇、地区宣传口号雷同; 4、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条,多投无效; 5、应征作品如以个人名义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参与,请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投稿方式:
1、投稿方式统一发送电子邮件( 306534943@qq.com),邮件标题注明“钓鱼镇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咨询电话:0523—80262126,15861056228,联系人:徐志成; 2、可加入微信群“天南海北钓鱼人”参与讨论;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先通过初审确定入围作品,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确定获奖作品。本次征集活动设 一等奖1名:奖金 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 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 1000元 入围奖4名:奖金500元 上述奖金由兴化市兴亚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赞助。 评选过程中,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以第一时间(邮件时间)收到的作品为准。根据应征作品质量,有关奖项可以暂缺。 六、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每位作者投稿的作品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所有作品,以首次投稿内容为准; 3、钓鱼镇拥有对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5、本活动解释权归钓鱼镇党委、政府;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中共兴化市钓鱼镇委员会兴化市钓鱼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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