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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5000元 呼和浩特市普法标识和卡通形象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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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18:5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依法治呼和浩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普法标识及卡通形象作品。

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能够体现法治内涵和法治理念,具有直观、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征。

(二)采用平面图案设计形式。

1、标识设计要构思巧妙、内涵丰富、结构简洁、无歧义,有鲜明的可辨性(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视觉效果良好,并易于识别记忆,可放大缩小,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2、卡通造型,色彩应明快生动,活泼向上,灵性十足,富有良好视觉印象并具有亲和力,个性鲜明,让人过目不忘。卡通形象要考虑形象的可扩展性,适用于二维三维动画、出版、影视、产品制造等多种用途,并结合主题为卡通形象命名。

(三)体现特色。作品要充分展示呼和浩特民族特色、风土人情、文化底蕴,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明确的象征意义。

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方式:本次征集活动,活动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并在媒体予以公布。

2、奖励办法:普法标识设中标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500元;卡通形象设中标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5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方式

1、纸质版资料请寄或送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光华街外贸巷2号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法宣科(收),邮编:010010;

2、电子版请发至邮箱:hssfjfxk@sina.com

3、来稿请注明“普法标识和卡通形象作品征稿”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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