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深入推进全市旅游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旅游倡导工作,扩大城市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宿迁文化内涵,蕴含鲜明地域特色的宿迁文明旅游吉祥物和文明旅游标识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卡通人物 宿迁文明旅游吉祥物 (二)平面标识 宿迁文明旅游标识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卡通人物 1、以卡通形象为表现形式,结合宿迁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文明旅游特点进行创作; 2、形象新颖、特征明显、与“霸王故里梦幻酒都”的城市旅游宣传口号关联度强,设计简洁、具备灵活性和进一步开发的空间; 3、可参照国家旅游局的文明旅游卡通形象“熊猫对对”进行设计,但不得采用熊猫作为卡通形象。 (二)平面标识 1、能充分展现宿迁旅游文化内涵,特别是项羽文化的精髓和生态宿迁的独特魅力,具有较强的感召力、视觉冲击力、吸引力以及极佳的广告宣传力。 2、外形简洁、色调明快、构思精巧、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同时要求主题深刻、简明易记、富于美感、识别性强,整体构图要体现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宿迁旅游发展氛围。 三、征集时间及奖项设置 1、投稿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6月19日 2、评选时间: 2016年6月20日至6月28日 3、确定、公布结果: 2016年6月30日 宿迁市旅游局向最终获选作品的作者分别支付人民币2万元和1万元购买“宿迁文明旅游卡通形象”和“宿迁文明旅游标识”作品知识产权,并颁发荣誉证书。另各设优胜奖5名,赠送价值1000元的宿迁旅游特色纪念品。 四、应征方式及要求 1、宿迁文明旅游吉祥物的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三视图设计图稿(背面、侧面、正面),提交吉祥物设计稿的同时需提交TIF、AI、CDR、PDF等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600dpi,文件大小5MB以上,50MB以下。 2、吉祥物设计稿应包括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以及吉祥物制作的材质、工艺要求等。 3、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其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4、宿迁文明旅游标识需提交电子版设计图稿和邮寄打印图以及设计思路、理念。 5、应征作品电子邮件提交地址: suqiantour@163.com,纸质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厦8楼801,宿迁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罗天收(截止日期按投稿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提交时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6、吉祥物要活泼可爱,具有形象延展性,方便制作公仔、模型、礼品等旅游宣传商品。 五、有关事项 1、应征者必须保证应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保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及相关责任由应征机构或个人承担; 2、最终确定为宿迁文明旅游吉祥物的应征作品,宿迁市旅游局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宿迁市旅游局或其授权的相关单位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3、提交作品参加此征集活动的应征机构或个人被视为同意以上事项。
宿迁市旅游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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