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室(以下统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统一形象标识,经研究,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向社会征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设计方案。 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作用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平台、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神家园。其主要职能是开展图书报刊借阅,文艺活动组织、排练、演出,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展示,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时政法制科普教育、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设计内容 1、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LOGO。 2、与LOGO相协调的 “××(乡镇名称)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的字体及其色彩搭配。 3、能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特性的整体色彩体系、标准字体、辅助图形及户外形象(如宣传栏、门牌、指示牌......)等。 三、设计要求 1、符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 2、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以达到“见标识即知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之效果,利于推广应用。 3、提交设计方案须是位于A4纸张中心的版本,黑白稿和彩色稿效果图各一份,电脑制作、手绘均可,并附有设计思想和色标等详细说明。 四、报名要求
设计者需要提交具体标识设计方案、设计理念以及设计者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将以上资料发送到123110471@qq.com,或将纸面设计方案寄到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伯乐路888号,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A327室文化艺术科,邮编:325600,联系电话:0577-61880365)。截稿时间:2016年9月10日。
五、评选方式
1、乐清市文广新局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征集的设计方案作两轮评选。第一轮评选5个设计方案作为入围方案。第二轮评选1个设计方案作为终审采用方案。 2、对终审采用的设计方案,将通过相关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六、奖励措施 设计方案被采用者,给予3万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5名入围者将得到文化礼物1份。
七、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下规定
1、每位设计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设计方案确保为设计者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和作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一旦设计方案被采用,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将其用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相关的宣传活动。 3、最终方案被采纳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4、提交的方案不作退回处理。 5、举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 乐清市文化与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18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1652155&ver=1&signature=Dgbkj9GrbFsma*iNUnbqS*JxUZxpcUPlS7XlKdq-MtsvmsU0vXdLCwOTRXADlnmtqV7jtlXOIOnU89VY74tWVVlvpstSs*MDp*KDbdsV-fpVrobKSJ5zeRjV1nGTPkfeqvXMI9Pp2XJ-PzhwUuyY-ivCMYEr1SbYdR8a1Z8RC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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