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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乐音清扬·音乐之城”标识设计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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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06:4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9-20 08:36 编辑

为进一步提升“乐音清扬·音乐之城”创建活动整体形象,面向社会开展“乐音清扬·音乐之城”标识设计征集活动。

1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
2
征集范围:凡有志于为“乐音清扬·音乐之城”创建活动奉献智慧的专业设计机构、专业设计人士、业务爱好者等,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3
设计要求:包括视觉标识设计与听觉标识设计。
1、视觉标识设计需提供视觉主标志及文字说明、标准色彩体系、辅助色彩、单色运用、印刷字体、辅助底纹运用等视觉标识系统;
2、听觉标识设计需提供听觉主标志(音频小样)及文字说明,旋律配器乐谱。
3、标识设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
4、标识设计须考虑便于在各种载体和材质上的制作应用。
5、所有征集设计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不再支付稿酬。获奖作品的设计者不能擅自将获奖作品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4
活动参与方式:以电子稿形式报送至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邮箱:yqxcb@163.com
5
评选和奖励:乐清市创建“乐音清扬·音乐之城”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选出视觉标识入选奖1名和入围奖3名,分别给予5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选出听觉标识入选奖1名和入围奖3名,分别给予5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入选方案,与入选的设计公司或工作室签定合同,进行深化设计(海报制作、广告制作、衍生品制作与音频正式制作)。
6
联系方式: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文化办,电话:61880890。

“音乐之城”,听着就浪漫!
小编的脑海里浮现的是奥地利、维也纳这般让人翩翩起舞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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