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形象宣传语第二次征稿启事 广大干部群众: 为全面对外宣传阳明区,树立生动鲜明的阳明形象,充分展现阳明风采,提升区域影响力,区委于今年5月中旬举办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宣传语、标志征集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截止6月20日零点,历时一个多月的阳明区形象主题宣传语和区域标志第一次征集活动投稿阶段结束,共收到来自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山东、新疆等32个省市自治区应征稿件4568件。经宣传部初评和处级领导复评,有14条广告语得票较高,但是这些宣传语还不能充分反映阳明区的特点和形象,区委决定在全区干部群众中进行第二次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1、格调健康、主题明确、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感,突出反映阳明区的区域特色,独特文化,更好地展现阳明形象和阳明精神。 2、文字精炼、准确,表述生动、形象,简明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诵,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传播力。字数原则上在16个汉字以内,并对作品创意作简要的注释和说明。附加图案标识更佳。 3、每件作品均应为原创,切莫词语杂糅,抄袭套改,要具有独创性(若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负责)。 二、奖励办法 欢迎全区党员干部和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参评作品经初评、公众评议、定评后,评出选用奖3名,每名奖金3000——5000元;提名奖6名,入围奖9名,分别颁发奖品及证书。 三、投稿方式 1、来信请寄:阳明区委宣传部425办公室,邮编:157013,稿件请注明“阳明区形象宣传语征集”字样。 3、投稿时间截止至9月5日。 四、有关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作品为获奖对象。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活动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21244。
中共阳明区委宣传部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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