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1-4 16:52 编辑
2016年11月,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发布了关于征集中心LOGO及城西分中心单位名称的公告。本次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logo设计稿作品88件,单位名称投稿95个。 根据征集公告所定规则,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专家组对两项应征作品进行了评选,分别各评出一等奖作品一件,二等奖作品两件,三等奖作品三件,现将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 5日—1月7日,共三天。 一、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logo设计稿获奖作品
二、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城西分中心)单位名称获奖作品
序号 | 获奖作品 | 获奖作者 | 获奖奖项 | 备注 | 1 | 天福园 | 黄开平(江苏) | 一等奖 | 拟采用作品 | 2 | 常乐园 | 高 歆(浙江) | 二等奖 | 入围作品 | 3 | 欢乐居 | 王雅琴(浙江) | 二等奖 | 入围作品 | 4 | 天乐园 | 韩 董(浙江) | 三等奖 | 入围作品 | 5 | 天禄园 | 杨成其(浙江) | 三等奖 | 入围作品 | 6 | 福寿园 | 鞠炳瑜(江西) | 三等奖 | 入围作品 |
三、特别申明 (一)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拥有著作权。 (三)因单位名称的获奖应征作品出现多个相同取名,故按投稿先后顺序,取在先者参评。 (四)待公示结束后,我们将联系获奖作品作者落实奖金发放事宜,并签订《入围作品著作权确认书》,若作者对确认书有异议而未能签署的,视为自动退出,同时取消奖金发放。获奖作品的奖金视为稿酬,不再支付创作者其他费用。 在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存有疑议,请向本中心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573-86025293,联系人:董惠瑾。 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 2017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