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诗词歌赋] 香港春秋诗社六十周年社庆征诗联

[复制链接]

6197

主题

9479

帖子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8724

活跃会员热心会员优秀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8 22:1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2-10 08:46 编辑

「春秋诗社」六十周年社庆
  「春秋诗社」 成立于一九五七年岁次丁酉,因该年闰八月,前后有两个立「春」,两个中「秋」,遂以「春秋」为名。本社以研究文艺、发扬国粹为宗旨,以推广诗、词、联、钟为己任。每年春季雅集聚餐及秋季社庆联欢晚宴,联谊切磋、交流观摩。
  今年正值首个甲子,故特公开徵求佳构,以为纪念,俾可欣赏观摩,弥使文风不堕,佳句长存:
  一、律诗(五言或七言)---- 真韵
  二、对联一榜(字数、分句不限)
奖酬:冠军各一名,港币伍佰圆、优异奖各拾名,每名弍佰圆、评卷老师阅卷资每榜伍佰圆。
投卷:本社委托「联文雅集」代为收卷及评选。投卷可透过以下方法:
   电邮: luenman@netvigator.com
   传真:(852) 2729 4700
   邮寄:香港 九龙 北河街 15 号地下。
评选: 不收卷资,惠卷数量不限,「联文雅集」将所有作品糊名易书,敦请中港诗联名宿评卷,欢迎海内外硕学鸿儒踊跃惠稿,或来函申请参与评卷,藉增光宠。
截卷: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颁奖: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廿二日「联文雅集」聚餐并颁奖。
声明:所有参赛作品一经取录,版权即属「春秋诗社」拥有,他日结集付梓、或镌刻悬挂,均有权使用而不需再付作者任何费用(包括评卷老师的示范作品),谨此声明。                      春秋诗社  谨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24 12:43 , Processed in 0.478020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