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万年县旅游形象,提高万年旅游在全社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万年县旅游文化内涵,让游客更直观、更形象、更便捷地感知、体验万年县旅游,展示万年旅游特色和文化精髓,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万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万年县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上饶市万年县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2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作品要求 1、形象LOGO、宣传口号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作品需要体现“万年县旅游”的特色,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能充分体现万年县旅游特色,并应附有300-500字的创意文案说明。宣传口号字数原则上不超过8个字。 2、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涵盖形象墙、T恤衫、礼品袋、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3、形象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矢量图,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要有延展性,适合动画、Flash 创作、便于纪念品或礼品的设计制作。 4、形象LOGO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宣传口号作品和创意文案说明均为word格式文件。 5、投稿人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投稿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五、评选程序
本次征集活动由万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全程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结束后,万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定若干入围作品,最终投票确定一件当选作品作为万年县旅游形象LOGO标识和宣传口号。
六、奖项设置 1、当选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件,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2、入围奖作品若干名,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万年县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 4、投稿作品须在2017年5月20日17:00前提交至万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指定邮箱,其他渠道投稿暂不受理。 5、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6、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发送电子邮件中丢失的责任。 8、对最终选定的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万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万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9、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10、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八、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应征者将投稿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需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联系人:蒋菊英 联系电话: 0793-3669369,13907036334
万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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