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好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作用,规范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标识体系、提炼服务文化、 提升服务形象、强化品牌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标识 (LOGO)。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综合各方意见并经集体审定,本着 “主题鲜明、构图简洁、寓意深刻,具备较强的视觉识别性和视觉美感,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的原则,确定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标识(LOGO)采用奖1名,优秀奖3名(名单附后)。 该标识(LOGO)为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工作专用, 可使用于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外观标识牌、 网页、简报、公告等宣传载体,也可应用于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开展服务标牌、徽章等宣传物品。 标识(LOGO)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市“两平台一机制”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做好标识(LOGO)的推广使用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与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工作无关的项目活动上使用该标识(LOGO),不得利用标识(LOGO)进行非法、营利性活动。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