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 于 2017-8-29 14:41 编辑
院训、治院精神,具有规范和引导全院干警行为、砥砺人品、提升良知、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激发干劲之作用。因此,4月17日,濮阳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向全院干警下发了征集“院训、治院精神”的通知。4月24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征集到的“院训、治院精神”进行了梳理、研究。5月7日,裴大伟检察长向有关专家征求了意见和建议。5月10日,经院党组会最后审定,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院训、治院精神”终于新鲜出炉。 院训:崇法、持正、 明察、守廉 崇法 崇法是司法之本。即坚持依法办事,倡导全体检察干警全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在理念上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在内容上坚持公平正义至上,在形式上坚持程序正义至上。 持正 持正是价值之本。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和践行者,持守公正既是社会对检察院检察官的期望和要求也是新时期检察官应备的执法理念。 明察 明察是品质之本。既是对一名检察官的基本要求,明察入微,明辨是非,也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明察守正定纷止争,作为一名检察官担负着执行国家法律重器的重要职责,决不可轻率,要做到不枉不纵。 守廉 守廉是职业之本。作为一名检察官从事的是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监督他人时首先要确保自身的廉洁清正,立己方能达人,要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树立人民检察官公正执法正气凛然的职业形象。 治院精神:尚法为民 精准高效 尚法 尊崇、敬畏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的,检察官必须尊崇法律、敬畏法威、严格执法。检察官应把法律的真谛内化于心,变他律为自律、再为自觉,然后外化于行,每一次办案都是说服引导群众相信和尊崇法律的过程,每一个办案都是展示法律权威和法治力量的最佳载体,只有这样,才能把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权威”传输出去让民众感知,引导和感召民众知法、信法、畏法、守法,进而推动法治进程。 为民 司法的宗旨,也是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检察官的使命和工作主题,所以检察官应关注民生、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排解民忧,做到在感情上体现爱民,在作风上体现亲民,在程序上体现便民,在实体上体现护民;公正司法,一丝不苟,不辞辛劳,勇于奉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倾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体利益,最大限度地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性。 精准 坚持一切从精准出发,在工作中,倡导精准监督、精准发力、精准服务、精准打击、精准反腐、精准预防,最大限度地提升检察工作能效。高效 坚持“第一时间”的效率观念,当日事当日毕,倡导检察官执法活动在法定期限内提前结案、行政工作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内提前办结。 “院训、治院精神”的出台,是濮阳县检察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院训、治院精神承载了濮阳县检察院恢复重建来形成的检察文化厚重内涵,是推动濮阳县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该院党组号召全体检察人员要牢记“院训、治院精神”,领会精神,自觉践行,将“院训、治院精神”作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行动准则和努力方向。相信,它的出台对该院检察干警的人文精神的培育、职业道德的养成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激励作用。 |